让菜篮子拎得更轻松 4月1日南宁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不断走高的CPI,令百姓怨声载道。4月1日起,作为政府平抑物价重要手段的价格调节基金将在南宁开征,而刚刚出台的《南宁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也于3月12日正式下发南宁市各职能部门。
设立价格调节基金有何背景?当物价波动时它将发挥怎样的“威力”?价格调节基金如何征收?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一基金?围绕广大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邀请负责这一政策出台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解读。
1 价格调节基金有何用途?
“这好比是一个"蓄水池",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南宁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而设立的专项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资金。
《办法》中明确,价格调节基金主要采取补贴、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使用在以下五个方面:对因粮、油、肉、蛋、奶、菜、燃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因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而影响基本生活的低收入群体给予价格补贴;对因执行政府依法采取的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而受到经济损失的生产者、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助。
另外,对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性原因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的,将对相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对重要商品政策性储备、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给予补贴或者贷款贴息;市政府决定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都设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在27个省会城市中,有20个城市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通过补贴、扶持等手段引导市场供求,达到稳定市场价格,弥补市场缺陷,增强群众对物价波动的承受能力,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2南宁市民已享临时价格干预之惠
“经过比较发现,去超市买菜比市场确实便宜不少。特别像黄瓜、茄子、胡萝卜、青椒等蔬菜,销售价低于市场价30%左右。”家住南宁市长湖路的周女士兴奋地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她每天都喜欢去离家较近的超市买菜。周女士之所以能够“捡到”这样的“便宜”,其实是政府部门在这些超市设立了平价蔬菜销售点,限价限量销售,并对猪肉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
去年以来,南宁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连续10个月在5%以上的高位运行,其中以食品为主的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为了平抑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从去年8月25日起,南宁市相继实施了一系列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猪肉、大米、食用植物油、蔬菜以及部分重要商品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指导价销售和调价备案制度。截至12月15日,全市共安排财政补贴资金3363.9万元。为保证今年元旦、春节两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今年1月份,南宁市粮食部门向市场投放平价大米64吨、平价油50吨,各定点超市销售限价瓶装食用油1万余瓶、蔬菜31.45万公斤,各定点集贸市场销售限价猪肉1.9万余头。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成效显著。鉴于目前南宁市物价水平基本趋于平稳,从2月1日起,南宁市已经停止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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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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