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激辩基金仓位放开与否 监管层或说不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抛出基金60%仓位限制是否有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话题后,在业内引起关注和讨论。正如昨日所指出的那样,基金仓位限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了市场与投资者,另一方面却有可能对投资人带来伤害。
从各方观点来看,对基金仓位限制的看法褒贬参半,有基金公司认为,由于公募基金采用相对排名,基金经理不会贸然采用和行业整体差距很大的仓位;也有公司认为,基金产品应该细分,不应全部灵活仓位化;甚至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组建公司型基金,给基民更多权利,才是保护投资者的较根本办法。
然而,在证监会官员看来,基金仓位限制放开弊大于利,股票型基金仓位限制不能放开。
证监会官员:放开后老鼠仓更便利
中国证监会某官员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股票型基金的仓位限制不能放开。
对于股票型基金60%仓位下限的现状,该官员表示,“60%的仓位限制甚至都低了”。在他看来,这里面还有监管层更多的考虑。他认为,公募基金如果没有仓位限制,可能导致老鼠仓更为便利,利益输送横行等问题,“基金完全可以自由的高位接盘,低位卖出。”这显示出监管层对于行业中存在的利益输送和老鼠仓现象似乎更为忧心忡忡。
事实上,监管层方面对于基金投资限制的问题也在思考进行改良。据记者了解,在此次基金法的修订过程中,关于“适当放松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管制”的问题也被提出进行了专门讨论。对于基金投资范围、对关联交易方面也做了一定放松。
基金公司:不能把所有基金都搞成灵活配置
股票型基金60%仓位底限的设定究竟是对投资者的保护还是对基金投资的限定,业界对此态度不一。
有基金公司产品部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关于仓位底限的问题,在公司内部也有诸多争议。“基金经理当然是希望能够放开限制,但是你让他在管理仓位60%~95%和30%~80%的产品之间选择,基金经理还是会选择前者。”
该负责人认为,由于国内基金采用相对排名,因此基金经理不会贸然将仓位降到与行业整体情况差距很大的位置。“无论是海外的基金还是国内的公募基金都更注重选股,而非择时。”
某大型基金公司董事表示,“公募基金必须保持60%的仓位的要求,虽然分散了风险,但束缚了我们的手脚。究竟60%的仓位要不要?50%、40%行不行?或者能不能有一个弹性的规定?”
也有北京某银行系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基金产品的细分是大趋势,不能把所有基金都搞成灵活配置,应该增进投资者教育来培养基民的风险控制能力。
实际上,不少业内人士也指出仓位限制是把双刃剑。独立财经评论人侯宁昨日在其微博中表示,2008年基金无法减仓,所以指数也没有跌的更狠,但长远来看若收入和业绩不挂钩,基金的改革是必须的。
基民:基金经理需要择时
众所周知,基金在诞生时即被赋予了历史的重任——作为机构投资者,需要承担稳定市场的重担。但也是因为这种“责任”,让2007年多少投资者被疯狂的热情卷入市场,至今还被套在高位。
基民支付管理费率,合理合法的谋求投资收益,是否就应该为这种“历史任务”负责?湖北的基民李振飞(化名)说,公募基金应该享有同保险、社保和私募基金同等的起跑线,“我们买基金是为了赚钱,不应该强加更多的义务”。
在欧美成熟市场,股票型基金追求的是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谋求相对收益,择时的判断多在投资者。但是在A股市场,这种思路似乎行不通。“我们把钱交给基金经理管理,我们希望得到绝对收益,我们无法择时,我们希望基金经理能够更好地择时。”李振飞说,国外经验也许不适合大涨大跌的A股,为什么国内的公募基金行业不考虑到持有人的真正需求?
“而且现在基金的话语权已经不比当年了,应该解脱这种重负。”他说。
北京某基金研究人士指出,实际上,基金行业在设计之初参照了海外公募基金的情况,但客观情况是,海外投资者相对更成熟,公募基金只需要保持高仓位的操作。但反观A股,投资者通常把择时和择股的工作都交给基金公司,基金越跌越不会卖,因此一味要求60%以上的仓位,只会让投资者买单,伤害了基民的利益。
但也有基金人士认为,一旦取消这个60%的限制,粗粗看起来好像更有利于投资者,但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是,这对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经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是对时机的把握,对投资能力的把握,期间肯定有一个阵痛的过程。
法律人士:引入公司型基金增加基民权利
混合型基金本应是以仓位灵活著称的产品,然而近年来混合型基金中激进型产品的仓位亦固定在了30%~80%之间。有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虽然监管层没有明文限定混合型基金仓位,但有进行过相关的“窗口指导”,据此行业基本形成统一标准。
在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根据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的不同,对于基金产品的类型进行了设定,但是对混合型基金的仓位设置并没有太多限制。事实上,2008年以前成立的混合型基金仓位上下限的设置均非常灵活,不乏股票持仓为0~95%的基金。然而从2008年开始,混合型基金中激进型产品的股票仓位均设定在30%~80%之间。
有基金公司法务人士认为,股票底仓的限制也涉及到一个基金公司效用的问题,“一定比例的最低仓位限制也在客观上保证了基金的投资效率,如果一个股票型基金长期空仓,或保持极低的仓位,那投资者还需要它干什么?不如持有现金更好。”
在更深的层面,法律人士呼吁引入公司型基金,给予基民更大的权利。“对于起步不久的国内市场而言,引进契约型基金是较好的选择,而公司型基金作为一种更加独立的商业运作,在如今这个已经培育起来的市场会更加有活力。”
行业研究员:期指套保也有仓位限制
今年2月随着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公募基金股指期货开户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得以解决,正式进军股指期货。如果仓位硬性标准无法降低,利用股指期货是否可以曲线打破股票型产品60%仓位底限的限制?
事实上,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交易指引,公募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股指期货也会受到基金持仓限制。
相关指引规定:“境内A股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该基金持有股票总市值的20%。”同时,“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有基金公司投研人士解释,“这意味着,如果最低仓位为60%的股票型基金,只有仓位在80%以上才能用足股指期货空头头寸,而如果仓位低于80%时,减去持有股指期货空头仓位,也不能低于60%。”
对此,有金融工程分析师表示,目前国内对基金运用股指期货套保规定较严,不能实现完全套保,但基本能满足基金日常操作。
事实上,目前公募基金运用股指期货还非常有限,更多地将其视为管理流动性的工具。“让基金经理用股指期货来实现大幅‘减仓’恐怕比让他们直接砍掉股票更难。”业内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指引颁布后(2010年4月)成立的新基金进行了梳理,在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中,具备投资股指期货条件的仅在40只左右(联接基金与ETF合并计算),占到同期成立的同类型基金的两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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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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