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制度助推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中国证监会3日晚间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新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亿美元。作为资本市场上一项相对成熟的基金运作机制,QFII制度推出十年来运作良好,丰富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了市场稳定发展,为我国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QFII丰富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QFII是我国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背景下,部分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安排。
2002年试点推出初期,QFII总额度为100亿美元。2007年,总额度增加到300亿美元。目前,共有158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商业银行23家,证券公司13家,资产管理公司82家,保险公司11家,其他类机构(捐赠基金、主权基金等)29家。
从地域上看,QFII分别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76家,欧洲48家,北美32家,澳洲2家。
目前,外汇局已批准129家QFII累计245.5亿美元投资额度,其中104家QFII已汇入资金进行投资运作。
截至3月23日,全部QFII账户资产合计2656亿元,其中股票、债券(国债、公司债、可转债)和银行存款占比分别为74.5%、13.7%和9.6%,QFII持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市值的1.09%。
QFII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对外开放
QFII已成为A股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合计1979亿元,在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企业年金、信托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中排名第三。
由于QFII都是具有较长历史、资产规模较大的全球金融机构,因此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得以推广。2007年初到2011年6月底,沪深300指标股市值占A股流通市值的比重平均为67%,而QFII持有沪深300指标股占全部持有市值平均为87%,较市场水平高20个百分点。
同时,QFII积极向国际社会推介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机会,目前,在香港地区、美国和日本均有利用QFII额度发起、投资于A股的ETF基金。
国内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QFII开展了广泛合作,包括向QFII提供投资顾问、交易、托管、清算等证券服务和QDII等境外市场业务的合作,对于国内金融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际市场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目前,17家基金管理公司或其香港子公司、3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QFII提供投资顾问或投资建议服务,22家证券公司为QFII提供交易服务,7家中资银行开展QFII托管业务。
借鉴QFII机制推动养老金入市
QFII投资行为稳定,偏向长期持有,不通过频繁交易获利,特别是资产管理、养老基金等长期资金类型的QFII,资产配置中股票长期保持较高比例,波动幅度较小。据统计,2007年初到2011年6月底,全部QFII年换手率的加权平均值为1.84,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4.05。此外,在2008年市场下跌期间,QFII的年换手率上升到2.27,促进了市场交易的活跃。
目前,许多境外养老金已通过QFII制度投资我国资本市场,一是直接申请QFII资格,目前已有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加拿大年金计划、家庭医生退休基金、国民年金公团(韩国)、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等6家境外养老金获得QFII资格及7.5亿美元投资额度;二是通过购买QFII发行的投资境内的基金等产品,间接投资我国资本市场。
可喜的是,境外养老金通过QFII投资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较好回报。2002年以来,QFII净汇入资金1213亿元,与目前QFII资产2656亿元相比,累计盈利1443亿元,表现出较好的盈利能力。鉴于此,QFII投资运作为我国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提供了很好借鉴,未来应积极倡导养老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A股市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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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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