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核查九公司“中枪” 光大招商各占两席
在去年财务大检查中被抽查的40家拟上市企业里,仅今年就有9家企业宣布终止IPO进程,占比超过两成,为22.5%。
在IPO重启衔枚急进的同时,中止和终止上市企业数量也在悄然增加。
证监会 4月25日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该周,沪深两市正常在审IPO企业数量合计达671家。
与此同时,提出中止IPO的拟上市企业数量增加到了42家。其中,上交所主板、深市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分别有11家、15家、16家。
此外,宣布终止上市进程的企业也达到了32家。其中,在去年财务大检查中被抽查的40家拟上市企业里,仅今年就有9家企业宣布终止IPO进程,占比超过两成,为22.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这些终止上市的公司中,很多是由于去年两轮财务核查中被发现问题的公司。
两轮财务抽查结果不乐观
4月28日,有知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尽管去年进行的两轮IPO财务核查结果迄今仍没有对外公开,但整体抽查情况并不乐观。
“据我们了解,财务大检查下来,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十分令人担忧,出现造假的情况绝不是个案。如果没有进行财务大检查的话,继续往前走,那将会是十分可怕的结果。”该知情人士称。“实际上,在终止审核的企业中,除部分创业板公司因为不满足业绩条件才申请撤销IPO的外,绝大部分公司都是有问题的。”
“尽管抽查结果至今没有对外公布,但40家抽查企业的反馈意见早已全部下放到相关各方。在反馈意见中,一部分是发行人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包括会计处理、内控执行情况;另一部分是针对中介机构的,包括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问题。”前述知情人士称。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两轮IPO财务核查结果之所以没有对外公布,主要是监管层面临的压力太大。
“从抽查时的大张旗鼓到如今的悄无声息,甚至感觉有些不了了之。事实上,对拟上市企业而言,监管层如果能让问题企业主动提出终止上市的话,这应是最体面的下台阶方式。”
该人士称,截至目前,财务造假第一责任人都是发行人,尚无证据表明有中介机构与发行人出现合谋造假的情况。
但这也充分说明,中介机构普遍勤勉尽责不够,工作流于形式,避重就轻,过度包装,过分依赖发行人提供的材料,缺乏相互印证的材料及必要的审核,缺少必要的工作程序,过度包装的情形比较普遍。
而且,在上述知情人士看来,财务大检查并不是长久之计,也绝对不能说财务大检查过后,拟上市公司就是证监会背书过的,保证所言就会全是真的。
9家财务核查公司终止上市
证监会披露显示,上述9家终止上市的财务核查公司分别为山东东佳集团、南京斯迈柯、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河南蓝天燃气、南京吉隆光纤通信、浙江洪波科技、中航文化、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河南天丰节能。
其中,光大证券(601788.SH)和招商证券(600999.SH)各有两个被抽查的保荐项目上榜,分别为河南天丰节能、浙江洪波科技和中航文化、河南蓝天燃气。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此前仅对河南天丰节能作出处罚决定。其中,证监会对天丰节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公司两名保代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同样,光大证券保荐的浙江洪波科技亦在财务核查中被曝出涉嫌财务造假而终止上市。“光大证券已做了大量工作,公司方面希望能够淡化处理,不至于把该项目移送到稽查部门进行立案稽查。”前述知情人士称。
截至目前,除了河南天丰节能以外,与其一同移交稽查部门的广东秋盛资源尚未公布稽查结果。
而截至上周的最新IPO候审名单亦显示,由平安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广东秋盛资源仍位列其中,其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发审会”。
“对已被立案调查的公司而言,在证监会的稽查结果出来之前,公司不能够单方面提出终止上市的申请。”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该知情人士还称,同样,之前已经通过发审委的中航文化最终终止上市也与其业绩真实性存疑有关,该公司亦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
此前,中航文化已暴露出客户过于集中、资产负债率过高等问题。2012年3月30日,其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2010年、2011年,中航文化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71.20%、56.59%、67.46%。此外,中航文化代理央视电视媒体广告资源而获得的收入分别占其主营收入总额的比例高达62.49%、85.11%和87.32%。
除了中航文化以外,同样由招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河南蓝天燃气在第二次闯关IPO后,仍以失败结局告终。
“河南蓝天燃气也在财务核查中曝出存在财务问题,公司终止上市是实不得已。”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早在2011年10月26日,证监会发审委否决了河南蓝天燃气的首次IPO申请。彼时,证监会表示,因大量关联交易,河南蓝天燃气的业务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证监会称,在2008年至2011年,河南蓝天燃气上半年的关联销售分别为6.04亿元、2.64亿元、3.23亿元和2.55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64.87%、30.37%、28.35%和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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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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