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范围放宽 公募专户比拼差异化
尽管新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目前依旧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但是在不少公募基金业内人士看来,新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表明监管层的开放方向以及监管态度。
而随着投资范围的进一步放开,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未来的专户业务将一改之前的类似同业竞争状态,根据各家公司资源优势的差异化竞争时代即将到来。
2012年开始,中国的资管行业步入大繁荣时期,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三类机构在市场准入、投资范围、业务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普遍管制较多,不同程度上抑制了资管业务的创新发展,也不利于对三类机构实施统一的功能监管。9月12日在郑州召开的“资产管理业务座谈会”上,证监会[微博]向参会机构下发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此前,该三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分别适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规章及配套规则。而今后,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均可适用统一的业务规则,而现行分散的相关业务规则同时废止。
《第一财经日报》对比之前的《试点办法》与《意见稿》发现,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最大的不同即投资范围的不同。《试点办法》规定专户业务能投资的范围为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微博]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而在《意见稿》中则变成了依法在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自律组织依法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资产支持证券、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及其他衍生品;未通过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银行间市场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对此,沪上某公募基金产品部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季》采访时称,《意见稿》让公募基金的专户业务在原有业务基础之上增加了更多的投资范围。“此次意见稿更多的是将各类资产管理行业的投资标的进行了一次扩充且标准统一化。”该人士称,“最大的亮点就是以前公募基金专户业务不能介入的新三板市场,以及并购基金市场的加入。”
该人士亦称,新的投资范围让公募基金专户业务将拥有更多的创收的盈利渠道,“但是这一切都得取决于这家公募基金自身的资源优势。例如信托系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就会增加更多非标业务,而券商系基金管理公司则更多地加入资本中介业务等等。”
他同时称,新的投资范围让公募基金专户业务的竞争格局将呈现明显的变化。“以前大家都是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拼刺刀式的厮杀,而如今各家公司的特长就可以有效发挥,未来将呈现出更多的差异化竞争。”
而另外一家公募基金人士则称,《意见稿》除去在扩宽了公募基金专户业务的投资范围的同时也要求各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加强自律,所以其实是一个放松与加强监管同时进行的改革。未来新的范围的确会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是否每家公司都会积极参与新的市场依旧不能下定论。在该人士看来,“进入新的领域意味着更多领域的人才储备,在进入之前恐怕又将是一场人才挖角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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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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