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基金间接投资优先股
中国证监会1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要求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其合格投资者范围的特点包括:一、范围广,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RQFII以及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二、设门槛,对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规模有一定要求,但是不要求投资经验年限。三、非关联,为了防范利益输送,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合格投资者范围之外。
中小投资者既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投资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还可以通过购买基金、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证监会正通过其在人民微博的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播报发布会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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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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