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推动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等四个维度,对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好把制度优势转换为效能优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行政体制是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责任。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行政体制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将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治组织结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有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全会又以坚持和完善制度建设来巩固已有改革成果,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有力组织保障的坚定意志。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以人民为中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不论政府机构怎么调整,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向前进,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抓好落实是关键。当前,我区即将实现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宏伟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到了关键时期,正是中流击水、闯关夺隘之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会提出的“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明确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真正将全会精神落实在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能,努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达到目标与效果的统一。要始终做到依法行政,恪守法治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廉洁行政,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全面监督,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始终做到担当有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全社会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我们要从我国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全局出发,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现实需求出发,从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发,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构建起符合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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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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