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全县追债”调查 当地政府买3.79亿元坏账
近日,安徽省临泉县全县动员替该县信用社追债,引发争议。
当地政府买3.79亿元坏账帮农信社改制
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为11.04亿元,2014年10月中旬以来,已依法清收不良贷款2.83亿元。
近日,安徽省临泉县全县动员替该县信用社追债,引发争议。
临泉县新闻办2015年1月1日回应早报记者称,该县是依法对不良贷款进行清缴,经过调查,没有发现不还贷款就取消低保、停发养老金的事情。对追缴过程中存在作风生硬、言语不当行为的基层工作人员,已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清缴行为。
对于政府出面替信用社追债的行为,临泉县新闻办提供的情况说明还提及,临泉县政府依照政策,用资金土地置换了3.79亿元(临泉信用联社)账面不良贷款。县政府有责任、也有权力对这笔欠款进行追讨。
2014年12月30日,早报记者也发现,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2014年12月26日由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挂牌)已经撤下了总行门口张贴的欠贷人名单,镇村干部也已停止了日常上门拜访村民讨债。
临泉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临泉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为11.04亿元,2014年10月中旬以来,已依法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2.83亿元,尚有8亿多元欠款正在追缴中。
临泉官方提及,2014年10月中旬以来,临泉县法院司法拘留了77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欠贷者;县公安局以涉嫌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受贿等项罪名刑事拘留33人,网上追逃7人,县联社职工被移送司法机关26人,县联社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对职工待岗处理25人。
“全县动员+5%奖励”
推动的“追债运动”
对于5%奖励,临泉官方在回应中提到,未发现乡镇有提留超过5%的情况。5%的提留,是催收不良贷款过程中“必要的广告费用和差旅费用”。
临泉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属阜阳市所辖,是全国著名的劳务输出大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
此次追债事件始于2014年10月8日,临泉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清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的通告》。
通告中称,为了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要对全县范围内拖欠临泉联社的不良贷款予以清收。
临泉联社下发《催收通知书》,限期还款。例如,2014年10月20日之前对主动还款的给予利率优惠。10月20日之后,对不能主动还款的,强制清收。
《通告》中明确,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或担保贷款逾期不还的,实行“三停、五不”:“停薪、停职、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
对有条件还款而拒不还款的赖债户,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此外,对于举报并协助收回的,按照收回贷款本息额的5%奖励。
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则是从县政府到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小组,基层村干部、老师全部成了追债员。
据当地村民介绍,在整个催收过程中,欠款村民们先是收到了“贷款催收通知书”,在随后的时间里,镇长、村大队书记等官员“天天上门讨债”,镇上也“每天用高音喇叭播放欠款者的名字”、挂上了催贷的横幅标语。
对于5%奖励,临泉官方在回应中提到,未发现乡镇有提留超过5%的情况。5%的提留,是催收不良贷款过程中“必要的广告费用和差旅费用”。
有被追债人“喊冤”:有家不敢回
临泉县迎仙镇村民老吴回忆称,当时他是带着身份证和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韦寨信用社一常姓业务员、信用联社殷主任和另一位村民一起到信用社柜台办的贷款,“他们让我签名,我也不识字不知道纸上写着什么,就签了名字。当时贷出来30000元,但我也没分到一毛钱。”
在追债过程中,不少人却喊起冤来。临泉县迎仙镇村民老吴就是一例。
60岁的老吴告诉早报记者,2008年12月,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韦寨信用社一常姓业务员找到他,希望他协助其办理贷款。
老吴回忆称,当时他是带着身份证和常姓业务员、信用联社殷主任和另一位村民一起到信用社柜台办的。“他们让我签名,我也不识字不知道纸上写着什么,就签了名字。当时贷出来30000元,但我也没分到一毛钱。”老吴说。
到了2014年10月,老吴突然收到村大队书记送来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才意识到签名的重要性。
上面写道,“你于2008年12月向韦寨信用社借款30000元,务必于2014年10月20日前到韦寨信用社结清本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该笔欠款已属数额较大,且经过我方多次催收拒不还款,我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临政95号通告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依法对你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你方承担。”由此,老吴找到了当时让其办理贷款的常姓业务员,此时常姓业务员早就不在信用社工作,常姓业务员也没拿到钱。
无奈之下,老吴当时只能躲到了另一户村民家住,夜晚才敢偷偷回家。老吴说,镇信访办主任和村大队书记每天都来他家里催讨欠款,有时甚至一天两次,“他们说如果我还不上钱,就会把我逮进派出所,判刑。”
不过,当早报记者2014年12月31日找到老吴时,他告诉记者已经可以在家里过元旦,干部没上门了。
老吴目前依然很担忧,不知道什么时间还会再被追债。“我真没钱,烟都抽不起,哪还得上30000元,况且我一分钱也没见到。”老吴强调。
相对于老吴,该镇另一位村民刘光(化名)则没那么幸运。因为涉及15000元的贷款,他被镇政府干部“逮住”带到了派出所审讯室。刘光回忆,当时审讯室里有8个人,一位镇政府人员看着他们和他们聊天。当天就把他放出来了,并未有造成肉体上的损害。刘光还说:“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和信用社人员全程并未出现,只有镇政府的人。”
村民们同时还承担着精神压力。
临泉县瓦店镇一位村民称,每天村里会广播欠款人的名单让其还钱。在都是熟人的村镇关系中,这让不管是欠款者还是被骗的人都十分难堪。
临泉官方:严格区分了
恶意欠款人和受骗群众
临泉官方提供的材料提到,对还款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采取利息优惠、分期还贷等优惠政策,对数额较大暂不能还清欠款的,采取分期偿债、签订还款协议方式进行。
对于老吴的境况,熟悉信用社业务的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老吴很可能无意中做了担保人。信用社负责人和业务员联手,甚至打着“只是帮忙做担保”的旗号让村民签订贷款合同,实则是欺骗村民以村民大部分“信用白户”的身份来骗取信用社贷款。
迎仙镇村民项力(化名)也告诉早报记者,“信用社需要3人的担保才能贷出7000元以上的金额,村民大部分会以为信用社让他们充当担保人的角色。”
对此,临泉官方也承认,临泉县信用联社的11.04亿元不良贷款中,一部分是原农村信用社职工内外勾结,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无法收回,真正农民欠款比重较少;一部分是有的公职人员借贷后,不偿还本人有能力还款的贷款。
官方提供的材料还提到,临泉县在清缴欠款过程中,严格区分了恶意欠款人员和受骗群众,对还款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采取利息优惠、分期还贷等优惠政策,对数额较大暂不能还清欠款的,采取分期偿债、签订还款协议方式进行。
临泉官方通报称,此次清收不良贷款的过程中,临泉县把依法清缴放在首位。临泉县政府是依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和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发【2012】15号)有关规定,依法对恶意欠款者进行了追缴。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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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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