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存“四大陷阱”小心存单变保单
买了承诺高收益的分红险,可是到期分红却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本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最终却被”忽悠购买了一款保险;说好的十年到期,但是等到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却发现要想拿回全部保险金得等到60年后……如何才能避免遇到这些问题?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撤走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同时销售时要声明产品为保险产品,但目前仍然存在这种情况。
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了解产品,阅读相关细则条款,不理解的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1 指数报告
保险业四个指标三个都不及格
买了承诺高收益的分红险,可是到期分红却甚至不及同期银行定存利息;本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最终却被“忽悠”购买了一款保险……
日前,经陕西省消协与华商报社联合委托专业机构对全省3200份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显示,银行业的三个指标满意度都在60以上,其中银行网点员工服务态度满意度相对较高,达到了68.82。其中,银行服务热线接通率满意度居其次,分值达65.68。而银行业务办理手续便捷性满意度排在最后,分值为63.56.
在保险业的四个保险相关的指标中,只有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满意度超过60,达到了61.03。其他三个指标都不及格,其中保险合同透明度及合同解释详细程度满意度最低,仅为55.16。剩下两个指标,即保险公司承诺兑现情况满意度,分值为58.39。保险公司纠纷处理满意度,分值为57.95.
2 消费体验
确定要一份保险送合同时推荐另一款保险
华商报记者发现,消费满意度调查结果和自己体验消费情况惊人吻合,比如保险合同透明度及详细解释满意度最低。
此前,华商报记者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险。而这款重疾险是由银行和保险公司一起开发的产品,所谓“银保”产品。因在购买之前做了详细攻略,且周围朋友也有买这款产品,所以就给对方电话过了,选择买该产品。
签合同前的沟通工作,华商报记者都是与负责保险业务的银行人员沟通的,而到送合同的时候,对方公司派的是保险公司的人员。结果,该人员上门送合同时,却列出很多理由,称华商报记者打算购买的产品不好,又给推荐了另外一款产品。
随后,华商报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到,是因为提成问题,保险公司的员工想让客户买自己推荐的产品。最后,华商报记者还是购买了最初决定的产品,保险公司也做了上门道歉。3 各方看法
消费者:购买保险常会被忽悠
“我买了一款分红险,当时保险公司人员给我推荐产品时说,在我退休后就可享受到收益。但我购买产品之后才发现,其实是在我身故之后才能享受。”50后的夔女士3月12日对华商报记者说,她到现在都没弄清楚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合同内容。而另一名80后的牛女士说:“保险公司的人都会说,自己产品有多好。但一问有专业知识的朋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所以我会自己仔细看合同里面写了什么。我几次买保险的经历,都是这样做的。”
业内人士:要多留个心眼
具有16年金融从业经验的西安一金融机构个人业务部经理贺磊说,金融保险机构“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的确存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金融机构保险产品当做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来销售,或者代销第三方产品却故意不说明,这其中主要是工作人员为了赚钱高提成,“类似这种行为,目前在各大金融保险机构都存在”;二是,将高收益产品,伪装成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国债等产品来卖;三是,故意回避或弱化保险及理财产品风险。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说:“保险中介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保险工作人员都有考核压力,因此急于卖出产品,不排除有用魔术戏法,让你签下充满陷阱的保单。特别是在保险理赔保障体系也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只能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的时候,多留几个心眼。”
4 行业点评
投资者购买保险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而针对金融机构存在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不要单方面听取银行人士怎么讲解,最好咨询第三方专业人士。
贺磊认为,第一,提醒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特别是三年期及以上产品,一定要看清楚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产品。若是代销产品,一定要看清楚是基金产品还是信托产品,该产品和银行有什么关系,出了问题应该找谁。第二,不要为高息所诱惑,因为高息产品肯定伴随高风险,比如有投资风险,甚至有资金安全风险,“因为银行保险产品收益都是有规定的,而不理性的高收益产品可能涉嫌非法融资、非法集资等行为”。第三,不要单方面听银行或保险人士怎么讲解,要有自己的判断,最好咨询第三方专业人士。
“银行保险公司的产品大多是没问题的,问题是出在了相关工作人员身上。销售人员为了卖出理财产品,会放大产品优点,而选择隐瞒产品缺点或风险信息,因此有故意诱导消费者购买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应该看清楚合同内容,不要急着签字。而在签各种协议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明细。”陕西中阳财富管理公司总裁刘彦认为。
5 侵权归纳
进行投资理财消费者要小心陷阱
买理财产品,就是买放心?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是这些,涉及真金白银的产品,消费者都要多个心眼。对此,业内人士揭秘投资理财“四大陷阱”,提醒投资者小心提防。
第一大陷阱: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夸海口。理财产品“夸大收益”、“规避风险”的营销方式多有发生,监管层也在不断出台制度严禁误导,提醒投资者千万不要被高收益蒙蔽。
第二大陷阱:理财产品变保险。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骗术层出不穷,一不小心存款单就变成保单,大部分“被骗保客户”都是中老年人。早前,监管部门已下达规定,要求银行撤走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同时销售时要声明产品为保险产品。但目前来说,虽然误导销售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然存在这种情况,所以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了解产品,阅读细则条款,不理解的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第三大陷阱:保险公司制造各类噱头,推出“看上去很美”的产品。比如,有保险公司推出爱情保险、婚姻保险、天气保险等等,实则是不靠谱的,只是换个概念卖不好理赔的意外险,或者是相关金融机构借概念做推广,为的是打开市场。
第四大陷阱: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故意忽悠消费者!比如证券保险员客串大堂经理卖产品,还比如假借信用卡名义做推销等等,消费者都不要轻易上当。
6 维权提醒
消费者遭侵权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调查显示,从以往的投诉情况来看,保险纠纷较多出现的情况是业务员夸大保障范围,理财型的保险经常只说最高收益,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中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所主任、合伙人邱宝昌对华商报记者说:“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的确普遍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新《消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欺诈。因此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协商解决,也可向监管机构投诉处理。”
“新《消法》第28条明确指出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要让消费者对产品的负面问题做到全面、详尽的了解,售后服务和民事责任事前要提前明确,也有助于消费者在事后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地解决问题。”邱宝昌说。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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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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