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家藏1948年50万存折 银行:过时已归国库
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市民谢先生家里有一张1948年的银行存折,户名是谢先生父亲的名字,手写繁体字,内有50万存款。谢先生致电媒体,想问问现在银行到底能给个怎样的说法。对此,这家银行表示,解放以后该银行并入了人民银行,按照1953年发布的相关办法,这笔钱已经收归国库。
1948年存折保存完好
谢先生生于1937年,是土生土长的杭州人,家中独子。解放前,他们家在当时的吴山路开了一家卖烟酒副食的小店。
说起这张存折,也是一个意外发现。“父亲一生小心谨慎,这张存折他生前也没有跟我说过。我估计这张存折他可能早就忘了,是在他1983年去世以后,我整理他留下的物品时发现的。”
这张经历了67年岁月沧桑的存折,保存得还很完整干净,打开内页,是两页“**银行储蓄部活期储蓄存款简章”,落款有该储蓄部经办襄理的手写签字和盖章,时间为“民国37年5月1日”,也就是1948年。再翻,就是存取明细页。只有5月1日当天一笔50万的存入,没有支取,结余也是50万。
谢先生:就是要个银行的说法
其实,谢先生不是没有联系过银行,“上世纪60年代我曾经去杭州的这家银行问过,我记得当时他们答复我说,这笔钱已经和他们不搭界了。”
谢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在乎这笔钱,就是想要银行的一个态度。记者联系了这家银行,询问他们对于这笔钱的处理意见。
工作人员答复说:“解放以后我们银行就并入了人民银行,这笔存款也转入人民银行。1953年2月20日发布过一个《政务院关于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规定了此类存款的处理办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办法公布实施后,如存户逾一年期限不支取者,应由银钱业列表移转中国人民银行汇缴国库。”
也就是说,这笔钱没有在办法发布一年内支取,已经收归国库。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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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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