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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行违规卖保险 被保监局处10万元罚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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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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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连银行南开支行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以银行理财产品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被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处以10万元罚款。

  监管部门在对大连银行南开支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大连银行南开支行代理销售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产品期间,在营业大厅摆放自制保险产品宣传材料,并在宣传材料中使用“银保理财”、“我行最新理财计划”字样,以银行理财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其中,“阳光吉利两全保险”、“阳光普照两全保险f款(分红型)”两款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保险份数、保险责任等项目进行与保险条款不符的虚假宣传。

  对于大连银行南开支行的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根据《保险法》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于存在这样行为的保险代理机构,可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为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益。保监会和银监会两部委曾在2014年联合发文,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及其销售人员不得设计、印刷、编写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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