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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直融工具发行料改为注册制 部分平台或松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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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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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试行近一年半后,即将有新动作推出。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监管部门拟将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改为注册制,而此前实行评审制,即由银监会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家银行申报发行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获准发行。

  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注册制的实行旨在通过简化审核手续,进一步落实理财资金运用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接,促进银行理财业务转型。有关工具注册发行的细节问题还在研究商讨中。

  部分平台公司有望“松绑”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据了解,作为“非标转标”的方式之一,目前已发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融资主体大部分跟此前“非标”分布的企业差不多,并多以资质相对较好的国企为主,信用评级都在aa以上。

  而作为此次注册制改革的一部分,工具的融资主体或将进一步扩大,部分平台公司有望“松绑”。根据证券时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备忘录》显示,拟扩大工具融资主体,允许已调出政府融资平台名单且主体评级在aa+以上的实体企业发行工具。

  一国有大行资管部人士透露,根据此前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为防范风险,银行所发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尽量不要涉足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如果上述融资主体的扩大最终实现,则意味着部分原有的平台公司将被“解禁”。

  除融资主体拟进一步扩大外,为增强工具设计和发行的灵活性,更好地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监管部门正考虑允许发起管理行申报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的工具项目,鼓励在长期限工具项目中设定投资者提前赎回权;并可根据企业不同融资需求设立不同工具,完成前期工具注册和发行的企业可再申报后续工具。

  不仅如此,考虑到即使工具完成注册登记后,企业融资需求仍会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监管部门考虑在工具准予注册登记后,允许发起管理行适当缩短工具期限并组织发行,原则上只可缩减一次;此外,考虑到工具的定价比较市场化,为便于把握较好的发行窗口,经融资企业同意,发起管理行可将首期工具发行日延长至工具准予登记注册后6个月内,但须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投资主体进一步扩大

  监管部门也正考虑扩大工具的投资主体。拟将允许所有银行发行的开放式理财产品单独开户认购工具。

  “试点初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只允许在试点银行之间买卖,后来逐步放开购买参与主体,目前有二三十家银行参与。不过各家银行都只能通过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进行购买。”一股份制银行资管部高管称。

  如果最终的正式文件确如上述扩大投资主体,则意味着认购资格在参与的银行和产品方面均进一步松绑。上述股份制银行资管部高管向记者透露,投资主体的扩大也是为了提高直接融资工具的流动性。

  “毕竟直接融资工具属于标准化产品,按理应该有较好的流动性,但是由于试点初期参与主体并不多,工具交易量的活跃度也不高,很多都是各家银行提前商定好后相互持有到期。”该股份行资管部高管称。

  提高工具的流动性是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在谋划开展工具的质押回购业务。根据《备忘录》,所有已购买工具的开放式理财产品拟均可作为正回购方处置工具、融入资金,且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均可单独开户,作为逆回购方接受工具质押、融出资金。

  不过,上述股份行高管表示,开展工具的质押回购业务主要需解决估值的问题,因为质押回购业务是新的尝试,所以在估值方面还有待探索。

  此外,监管部门也在考虑放宽工具投资比例限制。根据前期工具业务要求,单一计划管理人所管理的所有计划合计持有任一工具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工具总份额的80%。但考虑到工具处于发展初期,为促进工具顺利发行,拟设置6个月宽限期,即在工具发行后6个月,对理财产品持有的工具比例不做限定。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改为注册发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改变当前试点不冷不热的尴尬局面。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总发行规模仅只有400亿左右。审批流程过长、成交不活跃、发行成本高等问题都是阻碍工具发展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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