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看产品收益 五招防范银行“飞单”风险
利益的驱动让银行 “飞单”业务屡禁不止,要防范“飞单”风险,投资者需特别留意高收益率产品,同时留意合约的具体内容。
2011年11月起,投资者从某银行购买了四期“理财产品 ”,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到2012年11月,投资者发现项目管理方已人去楼空,该产品无法如期兑付。2013年1月,购买“中鼎”产品的客户与担保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本金全部收回,但未获得利息。私售产品的该银行员工被移交检察院处理。到2014年3月,法院最终对该员工做出了“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的判决。
这是目前为止业内最具代表性的飞单案。
所谓“飞单”,就是银行个别员工私自销售非本行总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总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违规行为。不过,就算已有上述先例判决,“飞单”却屡禁不止。前不久,又有两家银行被爆出现“飞单”,多位投资者维权之路漫漫。
别只看产品收益
之所以“飞单”会在银行屡禁不止,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与理财经理佣金不菲不无关系。受到利益的诱惑,一些理财经理会铤而走险,向客户推荐这类“非正规”产品。
而与此同时,相比同期银行正规发行的理财产品高出一大截的收益率则是吸引客户的关键。已经暴露风险的“飞单”产品承诺的收益率在9%-15%,基本上是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的2~3倍。试想一下,一个身着银行制服的人向你推荐一款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你会不心动吗?
但是,整个销售过程还是能捕捉到不少漏洞的。稍微仔细一些的投资者会发现,自己签订的协议并非理财产品的正规合约、产品的名称并非xx银行xx期理财产品等等。而这种时候,你就要多留一个心眼,自己会不会已经被“飞单”算计了。虽然预期收益率足够诱人,但你所付出的可能是本金都难以要回的代价。
五招防范“飞单”
近期,银监部门特别就“飞单”向投资者提出警示。通过以下方式,你可以及早发现风险,并避免损失:
首先,凡是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具有唯一的产品编码,投资者可以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银行代销产品则可以通过银行网点公示的代销产品清单查询。而且,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在相关销售文本中应有银行印章。
记者在中国理财网用某行理财产品编码进行了查询(产品编码可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理财代码”中找到),系统立即显示了产品的各类信息,包括收益类型、运作模式、风险等级、预期最高收益率等,与银行给出的销售文件一致。
其次,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客户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均须通过柜面或自助渠道进行认申购操作,但凡被要求向个人或第三方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的,就要提高警惕,并注意查看业务办理回执中的汇款账户明细。
第三,对高收益产品提高警惕。
第四,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是否保本、募集资金投向哪里。
第五,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银行和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情况严重应立即报案,并留存好相关证据。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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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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