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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回应网络支付限额要求: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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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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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紧急回应网络支付限额要求: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网购用银行卡支付,无限额要求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账户进行分类管理,表示对于网络支付账户提出1000、5000元的限额要求。随后,有市场人士对意见稿中“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进行了解读。

  昨天,央行回应,这种限额说法属于误读,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则不受该限制,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相关人士表示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

  支付账户不受存款保险保护

  据悉,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央行参与意见稿起草的相关人士表示,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是消费者在消费平台设立的资金账户,而银行账户则是消费者在银行设立的资金账户)。也就是说,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是从银行卡账户。所以,消费额度实际没受影响,只是扣款渠道不同而已。

  相关人士表示,出于资金安全考虑,超过5000元支付账户的消费,用这种方式可以提供两类本人信息的交叉验证。

  之所以对这部分资金做限制,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央行在办法中明确指出,支付账户不同于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某商业银行零售部总经理说,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与存款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做信用背书,银行存款不仅有银行信用背书,还有存款保险法保护。

  按照央行的要求,一旦某件商品价格超过了5000元,支付账户消费是要限制的,但是如果动用银行账户消费就不受限制,所以,不存在剁手族不能“买买买”的问题。对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系统的跳转过程,监控非常薄弱,安全风险不降反增,近两年来,一些钓鱼网站就利用跳转环节的漏洞窃取客户账户资金。该人士说,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次数达到17亿次,2014年为45亿次,平均每天交易1230多万次,如果需要跳转,对银行网银系统是个挑战。

  第三方支付账户需实名制

  按照央行的规定,个人在第三方开具支付账户,需要实名制,第三方机构需要核实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以及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综合类支付账户,必须有五种以上的交叉验证方式,才可享受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服务的功能。而如果是三个以上、五个以下的交叉验证方式,只能开具消费类支付账户,这类账户只能进行消费,以及给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能给别人转账、也不能购买理财产品。“要集齐五个机构证明,你才能可以证明‘你是你’。”这是网友用来戏谑央行关于开立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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