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迈步“公私分明” 监管并非一刀切
监管层并非“一刀切”,而是意在言明公募需要申请牌照,而私募要更加合法合规。
8月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决定近期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规定“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
通知一出,悲观解读随之而来。有人担心,股权众筹将被一炮轰死?
向上生长
众筹有其分类,如产品众筹、纯公益型众筹、房地产众筹、股权众筹。在2015年上半年,商品众筹成功项目总数在1.2万个左右,筹款金额达到8.0亿元,约为2014年全年(2.7亿)的3倍;纯公益型众筹平台仅有6家,整体筹款金额不到5000万元;房地产众筹其平台数量接近20家,上半年融资总额在8亿-10亿元左右。
其中股权众筹风头最劲,2015上半年意向投资额超过110亿元,实际融资约为35亿元,是2014年全年(15亿元)的2倍有余。
就在被业内视为“狼来了”的《通知》发布之前两天,也就是8月5日,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联合京北智库共同发布了《2015中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报告》统计,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国113家股权众筹平台交易额达到54.76亿,项目成交数量达1335个。其中交易额具体指众筹成功项目的募集资金交易额。
“吸金如土”的股权众筹魅力何在?顾名思义,股权众筹交换的筹码即是股权,在创业企业高速发展,而企业创始人常常缺少运营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股权众筹,企业创始人可以募到资本金,投资人可以获得公司股权,从而分享到公司成长的收益。如果所支持的企业创业成功,那么投资人则可以获得巨大收益。
在innotree(因果树)互联网股权投融资平台创始合伙人滕放看来,对于股权众筹,可以用3个“三分之一”来表示:即券商投行三分之一、风险投资三分之一、互联网三分之一,而股权众筹的未来将是这3种业态的有机融合。由于投行、风险投资以及互联网技术都是非常专业的领域,这使得股权众筹平台天然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基于这种专业性,股权众筹将明显扩大传统投融资领域的信息半径、资金半径、能力半径和信任半径。
随着行业发展,巨头也纷纷入场“跑马圈地”。2015年3月31日,京东股权众筹平台“东家”正式上线,1小时内总筹资额就达到2000万元,首日筹资额高达4031万元,刷新国内其他股权众筹平台单日交易纪录。上线半个月,平台总融资额破1亿元,再次刷新业界纪录。无独有偶,蚂蚁达客、36氪股权众筹、真格基金(真股众筹)等资本的纷纷涌入,也令股权众筹驶入快车道。
7月9日,由innotree(因果树)、天使汇、京东众筹、牛投众筹、金融客咖啡、1898咖啡馆、蝌蚪众筹、众筹网、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河创投等80家股权众筹及相关机构联合倡议发起,中关村股权众筹联盟宣布成立。
“中关村股权众筹联盟不只是中关村在100多个社会组织之外,又产生了一个新的成员,而是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在会上如是说道。
就如同200多年前的华尔街, 24个买卖股票的经纪人在一棵梧桐树下签署协议,成立有价证券交易联盟,由此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雏形诞生。股权众筹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场重大的创新,创业的需求与资源由此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资本活跃程度也得到了极大提升,“1%的生活可以很美丽。”在这场重大创新中,亲历者滕放如是说。
规范随行
正因为股权众筹是蓬勃发展的新生事物,监管才不会缺位。
早在7月18日,央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对股权众筹作出了规定。在划定由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大前提下,《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
“允许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融资活动,这是股权众筹的一个重大利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对于8月7日证监会再发《通知》对股权众筹设定门槛做出规范,业内也普遍认为并非“狼来了”。innotree(因果树)创始合伙人滕放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行业内对证监会设定的高门槛有不同声音,但其实设定门槛是十分必要的,否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通知》将股权众筹定位为公募股权众筹,其实是对股权众筹到底“姓公”还是“姓私”做了了断,证监会决断之有力足见其魄力。并且,文件将股权众筹定位为公开股权融资,尚未对股权众筹“公开、小额、大众”的核心特征进一步细化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也没有明确现有股权众筹平台“姓公”的具体条件,但由于目前股权众筹平台还都尚未“姓公”,股权众筹平台的起跑线是一样的,所以股权众筹平台的发展未来将是各显其能充分市场化的过程。所以,《通知》和专项检查都不是“狼来了”,是“驱狼的来了”。
滕放所提到的“公开、小额、大众”的核心特征,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进一步明确的。那么,如何理解股权众筹“公开、小额、大众”这一核心特征呢?
对此,京东股权众筹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首先,《指导意见》明确陈述,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由此可见,信息披露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其次,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最低起投金额从一千到几十万不等,为小额投资者的加入创造了条件。最后,现阶段股权众筹普通投资者的参与门槛仍比较高,如果不是金融机构专业人士或专业vc,则有条件限制,即年收入不低于30万,或者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尽管如此,随着国家政策的及时跟进与调整,未来股权众筹也很可能会面向更多的普通大众开放。人们可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实现参与风投的丰厚收益。
有分析指出,监管层并非“一刀切”,而是意在言明公募需要申请牌照,而私募要更加合法合规。只有这样,一旦公开的股权众筹登场,股权众筹将真正对普通大众开放。
届时,股权众筹平台也将迎来发展契机。滕放表示,除了目前已经取得公募股权试点资格的3家平台外,其他平台现在都属于私募的业务范畴,但最终不可能只有这3家做公募,期待证监会有具体的标准。毕竟对于股权众筹如此广阔的市场而言,光靠3家是不够的。
把控风险
作为投资方式的一种,股权众筹的收益率不可谓不可观。
纵观历史,1999年,凯鹏华盈和红杉资本共投2500万美元,各占谷歌10%的股份,2004年上市,谷歌估值230亿美元,两家股票市值各达到了23亿美元。有投资女王之称的今日资本徐新于2007年投资了京东1000万美元,2014年京东上市,估值274.78亿美元,由此徐新也获得100多倍的回报率。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2004至2009年,美国风险投资回报率为8.6%,同期纳斯达克的回报率仅为3.1%,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回报率为3.2%。就更长时期而言,风险投资的回报率更高,即使包括网络泡沫破灭期在内,风险投资在1999-2009的回报率为17.3%,同期纳斯达克回报率为2.1%,标准普尔500指数为1.4%。
然而,风险与机遇总是并存。在看到高收益的同时,我们无法忽视高风险。数据显示,在美国,获得风险投资的创业企业在5年内的失败率平均达到了60%-80%。投资人投资一家企业平均需要5年多才能退出,从而最终获得收益。即使投资企业发展顺利,只有在创业企业被收购、下一轮融资或者最终上市成功时,投资人才能够兑现收益、落袋为安。
于股权众筹而言,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则。杨东指出。作为股权众筹的参与主体,无论是众筹平台、投资者本身还是监管层,各方都需为此作出努力。
对此,京东股权众筹负责人指出,作为股权众筹平台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业务,并遵循相关规则保证投资人利益。比如,要进行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投资人的资质与行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要对投资者进行教育,让投资人明白风投是一项高风险低流动性的投资行为,并建议投资人分散投资。
滕放则从监管层和股权众筹平台两个角度给出了防范风险的建议。他表示,监管层除设置行业准入门槛、制定行业规范外,还可以对投资者入门资产额度、资产配比等方面作出规定,严控风险。平台则可以从投资者和项目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对投资者资格和风险偏好进行限定和筛选,选定合格投资人;另一方面要依托大数据,做好精准的数据分析报告,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
杨东也从监管层面给出了建议。他认为,要适当导入合格投资人制度,对投资人设定最高投资额度,比如投资金额不能超过工资的10%。其次,具体到每个项目也应设立最高投资额度,比如10000或5000元。
“在行业向上发展的大趋势下,除了监管层落实规范加强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等专业手段防控风险外,各互联网股权投融资平台在投资者教育方面还要多下功夫。只有提高投资者自身的项目判断能力和风险平衡能力,才能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市场才能迎来大发展。”innotree(因果树)滕放如是说道。
(责任编辑:df150)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