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行法删除存贷比打开创新空间 信贷恐难放量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下称《商业银行法》)的决定(草案),删除了75%存贷比监管指标,并决定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法》修订当中,存贷比的删除是近几年银行业呼声最高的。对此,分析人士指出,这一举措将降低银行揽储压力、释放贷款能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无论对银行业还是实体经济,都是一大利好。
渐进松绑到删除
1995年,《商业银行法》正式将存贷比纳入银行业监管指标,开启了对中国银行业长达20年之久的流动性监管。
“存贷比监管在当时对于约束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过快扩张,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存贷比监管已不适应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需要。”近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
实际上,进入新世纪中国银行业改革加速,特别是近年来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存贷比75%的硬性指标,在金融脱媒加速的背景下,被认为是银行高息揽储、存款冲时点、资产表外化的一个重要导火索。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在监管看来,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存贷比面临覆盖面不够、风险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虑银行各类资金来源和运用在期限和稳定性方面的差异等,难以全面反映银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2013年的时候很明显,所有银行存贷比情况都很好,但是出现了”钱荒“的问题。这说明银行业务复杂化之后,存贷比作为流动性指标来讲,已经开始失去它原有的作用了,而且还有点误导。”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日报》称。
与当前银行业发展的种种不适应,监管早已经有所调整。2006年开始,存贷比作为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就曾做出四次调整,只是75%的红线并未被突破。
中信建投统计,2006年,银监会将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从贷存比分子扣除。2011年,银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贷款从贷存比分子扣除,开始实施月度日均存贷比考核。2012年,将村镇银行使用支农再贷款、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从贷存比分子扣除。2014年7月,银监会再对存贷比分子扣除6项,分母增加2项,以松绑存贷比考核。此后,2014年12月,央行则将银行同业存放项下的金融机构存款纳入“各项存款”,增加了存贷比分母项。
到今年10月1日,存贷比75%的红线约束将正式“告别”中国的银行业硬性监管指标体系。存贷比能够如此快速地“删除”,一方面确实与当前银行业发展不太匹配,另外一方面中信建投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也表示,放松甚至取消存贷比监管在今年这个时点也与今年开始实施“流动性覆盖率”(lcr)最低标准有一定的关系。
巴塞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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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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