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涉老人权益案件增多 想存款被忽悠成理财
九月初九,又逢重阳。在全民关注老人的日子里,记者从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青岛中院审理的涉老年人权益的案件逐年增加,精神赡养类诉讼明显增多。近期又判决了子女回家看老人、不赡养老人不能分遗产等案例。法官提醒,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和判断力都有下降,在面临被侵权时,应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
涉老案件去年超过4000件
记者从青岛中院获悉,近十年来,青岛全市法院涉老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案情呈逐渐复杂化的态势。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涉老案件达3000余件,2014年超过了4000件,仅青岛中院受理的二审涉老案件就超过1000件,约占全部二审传统民事案件的50%。
而涉老案件,类型由以往单纯的赡养纠纷,逐渐扩展到继承、离婚、侵权、合同纠纷等。老年人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青岛中院民五庭法官王颖颖介绍,“现在很多老年人都有点积蓄,而对新生事物判断能力下降,比如很多老人拿着钱去存款,都被忽悠着买了理财、保险,结果又不保本,对于涉及房产、继承、赔偿、理财的案件逐渐增多。”
据悉,青岛法院早在2004年就建立“老年人直通车”制度,实现了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等一条龙服务。专门为老年人配备休息室、老花镜及相关诉讼指南。对行动不便、住所较远的老年人,实行巡回开庭。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出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或减免。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等。2014年全市法院减免涉老案件诉讼费共计39.5万元,裁定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先予执行标的额达28.1万元。
据介绍,全市每个法院都设立了涉老维权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涉老案件审判和业务指导工作,打造“一庭一室一平台”(即以涉老维权专业合议庭为中心,依托心理咨询调解室,构建多部门联合护老的平台)的立体涉老维权模式,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和司法确认机制,将大量涉老案件化解在诉讼前。青岛中院民五庭针对涉老纠纷的特点,尝试将司法心理学运用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既解事结,又解心结,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该庭涉老维权专业合议庭处理的涉老案件无一上访、闹访,2013、2014年青岛中院民五庭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敬老文明号”。
第一时间搜集证据
青岛中院民五庭针对涉老纠纷的特点,尝试将司法心理学运用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既解事结,又解心结,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法官王颖颖告诉记者,现在老年人的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其实主要是老人的身体状况不如健康人,而且心理判断能力也有所下降,所以容易遇到各种问题,那应该怎么办呢.
王法官介绍,“第一应保全证据,比如在超市、酒店或者道路上受到伤害,应第一时间申请证据保全,比如超市的监控 、道路的摄像头、酒店的监控录像,派出所报警笔录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维权时使用。第二在面临金钱的时候,要多与子女沟通,转变思想,什么事情不要自己做主,多和子女沟通,不管是买保险、理财,还是其他,只要涉及金钱的都要和子女沟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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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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