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已下发监管指引 个人征信牌照年底前或落地
迟迟未能发放的首批个人征信牌照,或许已经临近。
昨日(12月2日),一位个人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已收到央行近期下发的针对个人征信等机构的《征信机构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对征信机构保证金以及股权变更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个人征信机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10%提取保证金,未来最高可上浮至30%。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指引》的下发,有利于规范征信机构的发展,而征信机构保证金在可用于发生征信公司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等纠纷时的赔偿,显得十分必要。
此外,关于个人征信牌照发放的时间,上述个人征信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最近的消息是年内(元旦前),但不知会不会有变数。”
牌照未发《指引》先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指引》在“征信机构保证金”条款中规定,个人征信机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10%提取保证金。央行会根据征信机构经营合规情况,包括上一年度风险赔偿总额、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决定上浮特定个人征信机构的保证金提取比例,而上浮后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征信机构注册资本的30%。
所谓“征信机构保证金”,是指征信机构为应对信息主体法律诉讼、侵权赔偿等事项建立的风险基金。
实际上,我国个人征信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在这种背景下,防止个人隐私被侵犯甚至泄露尤为重要,而保证金可以用于发生征信公司侵犯个人隐私信息方面的纠纷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指引》还对个人征信机构股权变更审批做出了规定,具体是“拟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拟变更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需报央行批准;5%以下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对此,有专家分析指出,目前个人征信体系、征信服务还不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也有待探索,而《指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给各个征信机构提供了一定的指导,有利于规范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
上述个人征信机构人士也表示,对于个人征信机构能力的要求,央行在验收的过程中就有提出,比如具备征信业务所需的信息技术 (it)系统开发和管理能力、员工队伍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稳定的信用信息来源和数据采集渠道等。
“根据国际经验和征信行业的产业链,个人征信公司经营成功的关键在于:一、数据来源的范围和准确性;二、数据处理能力;三、数据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是否具有多样性。”平安证券在一份研报中指出。
央行征信中心有先发优势
经过央行多次调研和验收,今年7月以来,首批个人征信牌照发放的消息也不时传出。
紧接着,又有消息称,8家征信机构恐怕无法都获得牌照,央行可能会只下发6个或7个征信牌照。
“的确有一家验收没通过,但也一直在和央行沟通,把整个(发放牌照)的节奏都拖下来了。”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
天翼征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建立早前也分析指出,未下发或是因为没有准备好,央行和这8家个人征信机构还需要一个磨合期。央行需要认知个人征信机构的产品,个人征信机构也需要去理解央行的政策。
不过,上述个人征信机构人士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最近的消息是元旦前发放牌照,但最近又没什么动静,不知是否还有变数。
实际上,除了大家关注的民营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之外,央行征信中心似乎也将正式转型,开展市场化运作。
据日前报道,央行征信中心以及其控股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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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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