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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蛋”银行理财收益率不给力 银行违规“送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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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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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募集期”有猫腻

  在北京地区,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投资起点为5万元,投资期限为一年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达到5.2%,但是这款产品从1月5日才开始计息,从购买日到该日期前,投资者的收益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另一家城商行推出的“元旦”专享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180天,预期收益率高达5.15%,也是跨年度才起息,起息日为1月6日,募集期长达13天。《证券日报》记者计算,如果从该产品发售的第一天就购买,按持有193天计算,产品到期时的实际收益率只相当于4.8%。如果产品到期时赶上节假日不能赎回,最终的收益率还会被摊薄。

  银行的理财经理也提醒,针对银行在节日期间推出的特供理财产品,投资者应综合考虑收益提高的幅度和募集周期,尽可能选择收益提高幅度明显、募集周期较短的中长期产品,不要选择那些短投资周期和长募集周期的“噱头”产品。

  个别银行给“新客”送礼

  本次双节,银行推出的高收益率理财产品不多,不少来银行咨询的投资者失望而归。《证券日报》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有个别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在卖力推销着“新客”专享理财产品。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向本报记者介绍称:“如果您在我们银行没有开通过借记卡,元旦过后的第一周我们会有新客专享理财产品推出,预期收益率会比平时略高一点点,同时认购满5万元送洗衣液,认购满10万元起送手机充值卡。”

  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通过销售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二)将理财产品与其他产品进行捆绑销售;(三)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送礼物的行为虽然合乎投资者心意,但是并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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