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促银行规范理财环节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银行理财产品总规模已超15万亿元,约占资产管理市场总规模的1/3。但值得警惕的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误导销售”,甚至“存款诈骗”等事件时有发生,“资金池“问题更是饱受诟病。
在此背景下,1月5日,央行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9项金融国家标准,并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记者发现,上述9项金融国家标准中,《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规范》3项均与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有关。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国家专项标准出台或将促进理财业务环节进一步规范、透明。不过,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形势以及理财产品规范化的推进,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或将回归理性。
理财产品逐步走向透明化
目前,个人客户对银行关注最多的是收费和理财。收费方面,随着近年来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已经基本实现清晰透明。但银行理财的规范化却仍有欠缺。因而此次发布的9项金融国家标准中,其中3项直接针对银行理财服务。
据悉,《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国家标准明确了产品说明书应列明产品适合的客户群、服务费用、预期收益、风险分析等36个实质性要素。要求银行产品说明书应清楚地描述银行产品凭据、预期收益、服务费用等改变的期限和方式等,便于购买者掌握银行产品凭据更新时间及方式,明确预期收益和服务费用改变的时间和条件,将“看不清、摸不着”的银行产品通过“清晰透明、统一规范”的产品说明书呈现给客户。
此外,针对产品宣传,“理财产品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的属性,避免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规范》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国标,理财产品可分为保证收益型和非保证收益型。其中,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尤其是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不应使用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上述负责人称。
不仅如此,在宣传材料上,“在没有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不得出现。”该起草组负责人介绍称,此类要求在新国标中一共有5大项12小项,还包括: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当出现收益率或收益区间时,须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等。
“本次新国标可以说是监管层各项制度的系统化、精简化,是有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综合性规范描述。”该起草组有关负责人如是总结此次标准的出台。
多因素或致理财收益率走低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央行、银监会陆续完善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措施,加之此次国家标准的出台,银行理财在产品发行环节的规范性不断提高,产品透明度也进一步增强。但令人关注的是,随着当前银行理财非标资产到期、规模诉求分化等,这些因素或将倒逼理财收益率下降。
“随着新国标的出台,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和营销环节的难度都大幅提高,收益率灵活调节的空间也大幅缩小。本来银行现在的资产端压力就已经很大,现在新国标的出台对于银行收益率下行可谓雪上加霜。”采访中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
过去几年,银行理财无疑是主导资本市场资金流向的主要力量。但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优质资产难觅成为银行理财面临的最大问题。加之银行杠杆操作的能力相对弱于其他金融机构,债券收益率持续下行,银行理财收益率在高息非标资产到期的背景下,资产端收益率面临巨大压力。此外,在规模扩张诉求上,规模较大的银行理财继续扩张规模的动力明显减弱,只有部分万亿元以下的银行理财在其他业务难有突破的背景下,对规模的诉求仍比较强。
据了解,各种互联网“宝”类收益率已经在3%以下,一般存款利率更低。业内专家预计,2016年上半年如果债市收益率继续下行,非标集中到期,委托外部投资收益难超预期,银行理财收益率的继续下行恐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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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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