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局上百份罚单直指票据业务 去年罚款超2000万元
为了警示票据风险,近日,银监会再度下发了《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其指出,“对2015年上半年票据业务进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票据业务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不审慎行为”,并对7种典型的违规问题进行了提示。
“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介合作,离行离柜大量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贴现,非法牟利等多项违规行为都在银监会的重点检查范围内。
而根据本报记者统计,各地银监局近两年对于银行票据理财的违规行为开出了多张罚单,仅2015年下半年就有上百份罚单,仅湖南银监局2014年和2015年共开出了10张罚单,罚款28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地银监局对违规银行开出罚单超2000万元。
湖南银监局开出10张罚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的商业汇票办理承兑、贴现、再贴现,并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上级行、有关商业银行上级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湖南银监局开出的10张罚单中,除了本地银行长沙银行和华融湘江银行以外,多数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当地分支机构,违规事实包括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开展票据买卖业务、贴现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不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违规使用票据贴现资金,将他行银票在本行贴现后回流至出票人,并用该贴现资金作为本行客户签发的商票保贴保证金、向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收取票据承诺费。
根据本报记者统计,这10张罚单罚款金额总计28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张罚单为华融湘江银行所得,因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被罚款40万元。其余罚款均在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
上海银行人士向记者透露,近期银监局的监管重点为中小银行新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于货币政策较为宽松,资金成本低,企业会选择商业汇票,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因为对存款保证金的需求,会降低要求增签承兑汇票,对机构的审核也不十分严格。
此外,在去年年底,各家银行信贷规模吃紧,票据资产继续出表,许多农合机构参与进来,他们与小银行联手,消化卖出回购和买入返售资产,帮助银行调整信贷规模,因此银监局在去年年底严查了农合机构的票据业务。
银监会的另一个检查重点在于中小金融机构的异地套现,上述人士表示,利差收窄导致了银行贴现的积极性不高,有一些承兑汇票在当地银行不能被银行贴现,因此一部分公司会对会对票据进行包装,比如伪造合同后贴现,赚取中介费也就是利差,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的贴现一部分存在违法问题。
银监会发文加强规范
事实上近些年来,银行承兑汇票在信贷市场上的角色已经愈发重要。数据显示,2014年初到今年10月底,金融机构占贷款规模的票据融资余额从2万亿元快速上升到4.5万亿元,翻了一倍有余,而2010年至2013年底4年间票据融资余额一直在1.7万亿元-2.2万亿元之间徘徊。
央行公布的三季度支付结算数据表明,今年三季度电票出票、承兑、贴现、转贴现量同比分别增长73%、73%、119%、287%,市场流动票据中电票占比已经达到30%,这个比例与2013年相比翻了2番。
在这个庞大的数字背后,监管套利不可避免。工行票据营业部人士就对本报记者表示,贴现的风险资产权重此前为计提20%,新资本协议后为25%,转贴现的风险资产计提为买断方银行,3个月以下计提20%,3个月以上为25%,有一些银行为了规避风险资产计提规定,将6个月的转贴现拆分为3+3个月来规避新资本方法的下的风险计提,这些手段层出不穷,也为监管带来了麻烦。
不过,此次银监会重拳出击,根据本报记者了解,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了对票据业务的自查。根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低风险”业务全口径纳入统一授信范围,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严格按照业务权限、交易对手准入清单和同业授信额度开展同业票据业务,《通知》还严禁银行员工和机构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严禁“倒打款”。可以肯定的是,将对中介开展业务产生不小的冲击,同时,目前主流的带行、租同业户错配等都将在短期内受到监管影响,特别是对于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票据中介机构的影响更大。
兴业证券研报指出,目前银行在经济走弱、利润下滑,信贷投向和资本面临约束,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推进的背景下,监管套利的动机增强。此类不规范业务及会计处理不仅干扰金融统计,同时也会带来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被提及的主要套利行为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实践,银行通过开票、承兑等方式进行的针对信贷、存款、资本等项目将受抑制,票据业务体量或将受到影响。
(责任编辑:df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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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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