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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商业银行正研究不良债权转股事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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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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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多家商业银行正在积极研究不良债权转股事宜,其中部分国有大行的进展很快,随时可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多家商业银行正在积极研究不良债权转股事宜,其中部分国有大行的进展很快,随时可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据中国证券报3月16日报道,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将允许商业银行把企业的不良贷款置换为股权,意在帮助银行抑制不良资产率。监管部门拟就此出台全新的债转股方案文件,以突破目前《商业银行法》对于银行对外股权投资的限制。

  分析人士指出,不良债权转股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可谓双赢,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有望迎来牵头进行产业重组的战略机遇。但值得注意的是,债转股是银行非常态化业务,预计不会大范围铺开。

  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目前多个监管部门正积极研究不良债权转股的方案。这并非新创的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处理问题企业的不良贷款。虽然许多不良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了处置,但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账面上至今仍有债转股资产。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国有大行积极探索不良债权转股,与其不良贷款余额较大有直接关系。2015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均出现“双升”。截至9月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714亿元、1792亿元、1291亿元、1500亿元,较年初分别上升469亿元、542亿元、286亿元、368亿元;不良率分别为1.44%、2.02%、1.43%、1.45%,较年初分别上升0.31、0.48、0.25、0.26个百分点。

  三季报显示,中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及上升幅度均最低,但中行在不良债权转股方面的尝试很是积极。3月8日,熔盛重工(现更名为华荣能源)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其中包括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债转股完成后,中行作为华荣能源最大债权方,将成其最大股东。截至公告日,在该公司的22家债权银行中,已有12家债权银行与公司订立意向书,涉及约125.97亿元最高认购金额,占债权银行最高认购金额总额约89.3%。

  券商分析人士指出,熔盛债转股方案公告称“本公司建议与债权银行或其指定实体订立债权银行认购协议”,故在国务院特批之前,该债转股方案可能采取与银行相关实体而非银行本身进行股权认购的方式,也存在通过境外公司间接完成债转股的可能性。

  尽管具体方案未落地,但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认为,不良债权转股对于商业银行和企业来说,短期来看一定是双赢。一方面,债转股方案将成为银行业现有不良贷款处置办法(包括核销、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之外的新渠道;另一方面,企业债务负担将减轻,从而为企业重组整合赢得时间,换取进一步转型升级的空间。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表示,债转股更大的意义在于商业银行迎来牵头进行产业重组的机遇。商业银行通过债转股成为企业股东之后,有望更加深入地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通过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方式,推动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战略性重组兼并,从而开辟了一条利用市场方式推动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渠道。

  平安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首席金融分析师励雅敏认为,短期来看,不良债权转股可能加速银行不良资产的出清速度,资产质量暴露风险概率提升。此举可能加快部分延期续贷、已实质性破产但并未纳入不良的公司加速债转股重组,银行表内资产质量压力短期内可能不降反升。债转股的额度规模、暴露速度、企业的选择等是银行、政府、企业三方需要慎重讨论的,以防止实际操作中的道德风险和利益绑定问题。此外,银行需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手段,以防止利益输送。长期而言,此举有利于淘汰僵尸企业,释放信贷资源,达到结构调整的目的。

  中金公司董事总经理毛军华认为,这一轮债转股的几个核心问题包括:一是应当对哪些企业进行债转股?应该是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但资产负债率比较高、因为周期性问题产生财务压力的企业。二是承接主体是谁?可能有两类承接主体,一类是第三方机构(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另一类是银行的关联利益主体。三是贷款从银行转给承接主体的价格怎么确定?如果按照市场公允价值来进行转让,银行可能需要马上确认损失;如果按照账面净值(贷款原值扣除拨备)进行转让,那么承接主体最好是银行的关联机构。四是承接主体的资金来源怎么办?如果采用银行主导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承接主体,可以采用优先/劣后的结构化机制,其中优先级资金可以向社会募集,政府资金可以为优先级提供一定条件下的担保。五是转股的价格怎么确定?大概率是按照企业股权的账面价值转股。此外,转股后的企业运营怎么办?债权人通过履行股东权利可以更加深入地涉及企业的战略决策,加速行业重组进程。

  对于有观点担忧不良债权转股可能导致信用风险转化为流动性风险,多位专家和分析人士认为,即使不良债权转股方案出台,这也不会成为不良贷款处置的主要方式,商业银行会谨慎管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商业银行面临资本金制约。根据当前的监管要求,债转股资产的风险权重介于400%-1250%,而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表示,债转股属于债务重组方式之一,一事一议、高度非标准化,须债权人、债务人和利益相关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因此料很难大范围铺开。

  华泰证券首席金融分析师罗毅表示,债转股是银行的非常态化业务,被动持股并不意味着银行股权投资限制取消。银行债转股若特批,即是针对不良率上升的特殊时期之特殊办法,具有被动投资的特征,而非常态化业务,不会大范围铺开,核销、转让、资产证券化仍将是不良贷款处置的主要方式。在监管层面,商业银行股权投资的法律限制仍然存在,监管部门不会全面放开以允许银行借不良贷款转股来绕开《商业银行法》进行股权投资,预计监管部门会在不良资产审核确认、债转股预报批等环节进行比较深入的干预。在银行层面,商业银行必然是基于对企业经营前景看好,愿意与企业渡过当前难关,选择暂时遇到困难的少数标杆类企业。处置是目的,而非持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初衷即为承接四大行坏账,当前其业务模式已相对成熟,让商业银行再扮演“坏账银行”角色的可能性不大。

(责任编辑:d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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