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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15起 4类操作手法大起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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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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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去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类案件115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0起;捣毁窝点1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7名;涉案总金额9000余亿元。

  3月22日,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去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类案件115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0起;捣毁窝点1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7名;涉案总金额9000余亿元。

  近年来,地下钱庄犯罪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甚至成为贪污腐败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和“帮凶”。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对我国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危及我国金融安全。

  2015年4月至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据记者了解,浙江省公安机关取得“专项行动综合绩效、破案数、打击人数、打击团伙数、涉案总金额”五个“全国第一”。

  记者注意到,从去年侦破的案件来看,浙江省地下钱庄类犯罪主要包括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等4种类型。

  发案率:与地区经济活跃度正相关

  据有关人士介绍,地下钱庄犯罪案件发案率与地区经济活跃度、侨居海外人员数及外贸业务量呈正相关。

  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专业市场众多,进出口贸易活跃,以正常外贸业务为掩饰,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犯罪活动相对较为突出。特别是温州、金华义乌等地,由于华侨数量众多、外贸业务量大等因素,资金跨境往来频繁,地下钱庄类案件相对较为集中。

  广义上的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

  根据地区的不同,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业务有很多,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而上述专项行动中所称的地下钱庄类犯罪一般是指行为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的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及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根据案件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按照非法经营、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进行审理。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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