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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的风险与机遇 银行和企业将艰难博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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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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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有消息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已上报待批,方案中包含了债转股,占债务的一半。无独有偶,华荣能源(01101.HK)上月底披露,拟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该议案获得了股东大会通过,债转股完成后,熔盛重工最大债权人中国银行成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4%。

  8日有消息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已上报待批,方案中包含了债转股,占债务的一半。无独有偶,华荣能源(01101.HK)上月底披露,拟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发行30亿股,以抵消171亿元债务。该议案获得了股东大会通过,债转股完成后,熔盛重工最大债权人中国银行成为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4%。

  此前,国务院召集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多部门讨论债转股事宜,这被市场解读为债转股有望尽快启动。相关人士预计,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

  10日,多位受访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无论对银行还是企业来说,债转股是一个以时间换空间的手段,短期内有利于市场提升相关产能过剩行业风险偏好水平。在债转股过程当中,如何转是问题之一,即价值应当如何估量。“因此,这可能会带来银行、企业以及企业所在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过程或艰难

  债转股可带来国企盈利做强的希望,国有煤炭或者钢铁公司或因此受益。而部分钢铁企业资不抵债,行业负债非常严重,有望身先士卒成为债转股的急先锋,中钢集团的探索便是一个例证。

  谈及新一轮债转股,广发证券预计,本轮债转股最有可能的选择标的是“债务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情况尚佳,但由于去产能或者经济周期下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但在经济企稳或周期向上时有能力恢复经营甚至表现良好的企业。”

  导报记者查阅山东具有此类预期的公司财务数据发现,2011-2014年,山东钢铁集团刚性债务规模加大,资产负债率由最初的72.45%逐步上升至79.97%。目前,其旗下上市公司山东钢铁(600022)尚未发布2015年年报,但根据2014年年报数据,截至2014年底,山东钢铁的资产负债率为75.16%。当年度,山东钢铁亏损13.98亿元。

  兖州煤业(600188)最新发布的年报显示,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0亿元,在行业大面积亏损的情况下,公司经营业绩位居前列。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兖州煤业资产负债率为69.08%,比上年末增加1.89个百分点。

  事实上,对于债转股,兖州煤业大股东兖矿集团曾首尝螃蟹。早在2010年年中,兖矿菏泽能化公司经工商变更登记,成功将兖矿集团15亿债权变为股权,成为山东省首家债转股公司。据悉,作为兖矿集团控股子公司,兖矿菏泽能化公司背负兖矿集团15亿元债务,除还本付息外,已无力扩大经营。而每年仅靠返还本息,兖矿集团15亿元投资不仅沉淀时间过长,而且收益率也不能实现最大化。经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债转股后,高负债企业没有了债务负担,可将资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利于提高偿债能力。

  但供职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市场人士阮先生向导报记者表示,本轮去产能主要集中在重工业,截至2015年底,煤炭行业亏损面达80%,钢铁行业亏损面达50%,水泥行业亏损面超过40%。因此,在本轮经济结构调整、去产能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能够打包出多少有价值资产,目前尚难判断。此外,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过程中,国务院、地方政府都给予了较大力度的财政支持,而这一轮开启的背景是,地方政府本身就面临着地方债的压力,理论上很难给予大力度支持,恐怕银行与企业的博弈过程将更加艰难。

  效果需检验

  时隔多年,债转股重新被提上议程,或将成为去产能进程中一剂安置债务的新药方。短期内,利于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降低银行不良贷款水平和坏账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信用压力,帮助企业去杠杆,降低违约风险。支持者依据上世纪90年代债转股的经验,认为债转股实施后,一些企业经营因之好转,这也成为三年国企脱困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有关机构所做的追踪研究表明,当时580家国企签约债转股,涉及债务规模4000多亿元,债转股一年后仅利息负担便减少近200亿元,转股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降幅在20%以上。

  但在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闫海峰看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希望通过债转股对“僵尸企业”兼并重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一个好的办法,但不是彻底的办法,效果需待市场检验。他分析说,站在银行的角度,企业还不上贷款有可能成为“不良”,这是最坏的结果。如果这家企业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有起死回生的希望,那么采取“债转股”是合适的。相反,如果企业濒临“死亡”,成长性差,却想尽办法“债转股”,银行当然很不情愿。因为一旦破产,清算债务时还需承担责任,这种做法显然会侵害投资人利益。“债转股要看债权人的意愿,不能强求。”闫海峰对导报记者说。

  债转股之后,虽然存在企业死而复生、银行获取转股回报的可能性,但同时也面临企业走向破产清算,而债转股使得银行偿付顺序后置的可能。平安证券的研报认为,站在银行角度,对待债转股的态度或倾向于审慎,难有太大动力推动企业债转股。针对降低企业负债问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稻葵表示,中国企业应该实行债务重组,不赞成简单债转股。银行应该保留有不良债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建立一套信用体系。债务重组的过程要讲法制、讲规矩,不良贷款必须按法律程序清出。

  “债转股只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利弊权衡之下,有关利益各方可以谈判,但是该让市场断生死的一定要交还给市场。债转股并不具备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一个原本垂垂老矣的企业脱胎换骨。”阮先生对导报记者如是表示。

  (责任编辑:D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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