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无额度限制
央行今日发布了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业务流程。流程中指出,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无额度限制,但有关交易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流程明确了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有三种投资途径:通过央行代理、直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以及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从上述三种途径中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途径。
交易品种包括全部挂牌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期权等;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港元、英镑等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的货币。
此外,流程还指出,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所兑换的人民币资金须“落地”于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账户,之后可以用于境内或汇出境外,无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责任编辑:df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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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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