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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体制系列报告之五:美国发行高效的注册制!美国新股发行制度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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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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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注册制下信息披露制度、累计投标询价制度、自主配售制度、超额配售选择权都是市场化的机制,对我国注册制的实施具有借鉴意义。美国制定了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完善的信息披露规则,为注册制的实施奠定基础;美式累计投标询价制可以在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功能;自主配售机制对提高承销商定价水平和承销水平有重要作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可以有助于减少新股上市波动。相关制度在我国市场上已经开始运用,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还有待继续完善。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主要内容:

注册制是适合于市场机制的一种发行制度,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发行制度的定调,注册制将安全、运行,最终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资本最为集中的证券市场,注册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高效的发行制度使得企业上市快速便捷,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资本的聚集。众多国外企业纷纷赴美上市,其中中国企业就是国外企业赴美上市的主力军。美国注册制的建立依托于集中立法型管理体制,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经历了各州自行监管,到建立统一管理制度,随后不断加强的作用,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为注册制提供了制度和法律基础。

美国注册制发行高效,具体有以下六个原因:一是发行人的自然取得,无需授权;二是注册发行过程简单,相关机构工作效率高;三是审核机构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四是突出证券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弱化管理职能;五是、各州、行业自律协会共同监管;六是强调注册发行的事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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