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nb在IPO前获重大胜利:欧洲法庭裁定非房产中介公司
2019年,美国资本市场对于上市科技公司的审核越来越严格,以写字楼二房东公司WeWork上市失败为标志,资本市场和风投公司表示,要警惕那些披着科技外衣的伪科技公司,他们从事的是传统业务,只不过是使用了一些移动软件技术,因此没有资格享受科技公司的高估值。全球民宿行业龙头Airbnb也陷入了类似的质疑中。
不过据外媒最新消息,周四,Airbnb在欧洲一家法庭获得了上市之前的一个重大胜利,法庭认定他们是一个互联网信息平台,而不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这也意味着Airbnb并不是一家传统业务公司,而是一家科技企业或者互联网公司。
据国外媒体报道,欧洲法院周四上午裁定,Airbnb不应该被欧洲监管机构视为房地产机构。法院表示,该公司是一个“社会信息服务”,或者仅仅是一个在线平台,这一决定可能会对所谓的全球零工经济(分享经济)中的其他企业产生广泛的影响。
这一裁决对Airbnb来说是一个可喜的好消息,因为该公司正准备于2020年首次公开上市,并寻求吸引厌倦政府对民宿行业监管的公众投资者。该公司正面临来自世界各地立法部门的越来越多的监管,他们表示,短期房屋租赁者抬高租金,挤走了长期租赁民众,从而扰乱了当地经济。
Airbnb发言人在裁决后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欢迎这一裁决,并希望继续与城市政府合作,制定明确的规则,将当地家庭和社区置于21世纪可持续旅行住宿行业的核心。我们希望成为每个人的好伙伴,我们已经与500多个政府和当局合作,帮助房东们分享他们的家园,遵守规则并纳税。”
据国外媒体报道,此次审判之前的投诉最初是由法国的一家专业住宿和旅游协会(简称AhTop)提出的,该协会声称Airbnb应该接受与传统房地产服务商相同的监管和义务。
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理由是Airbnb的基本特征不是房地产,它是Airbnb连接租房者和寻求住宿的个人的平台。法院得出结论,Airbnb最终是“促进合同签订的工具”
法院在裁决中表示:“在这方面,由于其重要性,使用统一格式汇编报价,加上搜索、定位和比较报价的工具,构成了一种服务,不能被视为属于其他法律类别的整体服务,即提供住宿服务。”。
AhTop主席塞尔日·卡尚(Serge Cacha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组织不同意这一决定,并呼吁改变监管规则。“电子商务监管已经显示了它的局限性,监管规则必须尽快改变,以便适应21世纪,”卡尚说。
裁决公布后,Airbnb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兼Airbnb中国公司董事长内森·布莱恰克(Nathan Blecharczyk)向欧洲各大城市的政府发了一封信。
“事实上,这个案子总是关于我们的平台应该如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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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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