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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科创板IPO:信息披露异于同行,技术人员卷入诉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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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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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壹财信

作者:赵鹤鸣

2019年12月10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峰测控)拟在上交所科创板IPO提交注册,目前暂未有注册结果。华峰测控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IPO,华峰测控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29.63万股,募集资金10亿元,分别用于"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下称:产业化项目)、"科研创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壹财信》发现,其招股书披露的产业化项目现有产品的产能披露异于同行,产量闹出乌龙且建设期与政府官网披露数据不一致,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此外,报告期内还有5名技术人员卷入了一起诉讼纠纷。

异于同行的产能披露

招股书显示,华峰测控的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65,589.68万元,占募资总额的65.59%。该项目包括3个子项目,分别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其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800台模拟及混合信号类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生产能力,以及年产200台SoC类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生产能力。

但是华峰测控招股书在产能、产能利用率方面并没有任何数据披露,仅披露了产量、销量、产销率。而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应披露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包括: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规模(产能、产量、销量,或服务能力、服务量)、销售收入,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存在多种销售模式的,应披露各销售模式的规模及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重。

(截图来自招股书)

对此,《壹财信》向华峰测控发去求证函,而华峰测控则回复表示: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产量"即为公司产能

对于上述回复,非常令人不解。不过招股书关于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明确披露,本次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800套模拟及混合信号类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系统和200套SoC类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生产能力。

另外还提示,上述募投项目所处市场现阶段规模较小,如未来全球模拟、数模混合和SoC类集成电路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不及预期,或模拟、数模混合和SoC 类集成电路国产化进度不及预期,或全球模拟、数模混合和SoC类集成电路产业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程度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新增的模拟及混合信号类与SoC类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系统产能无法全部消化,产生部分生产设备和人员闲置的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显然,募投项目投产后,实际的产量会有达不到全部消化产能的风险,或并非华峰测控所回复的以"产量"即为公司产能一说。为此,《壹财信》翻阅了华峰测控在招股书中所列可比同行上市时的相关信息披露。

据招股书,华峰测控仅有一家在业务种类和经营模式方面相近的可比同行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川科技),长川科技于2017年4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而其在招股书中对于产品的产能、产能利用率均有详细的数据披露,如下图:

(截图来自长川科技2017年招股书)

为何同行能作出详细的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披露,华峰测控和保荐机构或应给出更详细的解释。

此外,对于销量的披露,招股书和问询函回复还闹出了乌龙。招股书中披露2018年为403套,而在问询函回复时又变成了402套,华峰测控招股书的数据真实性值得怀疑。

(截图来自问询函回复)

另外,招股书中披露的华峰测控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与政府官网披露的数据也不一致。据招股书,华峰测控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信息显示,华峰测控的产业化项目计划于2019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竣工,如此看来建设期仅为12个月。

据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息显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许可未获受理。

(截图来自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

华峰测控对此回复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和市工信委转发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7〕5号),年综合能源消耗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所以天津华峰按照正常流程向天津中新生态城提交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许可申请,最终显示结果为"未获受理",不会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五名技术人员卷入诉讼

《壹财信》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文书中,华峰测控的5名技术人员还卷入了一起诉讼纠纷,该5名技术人员还持有涉案诉讼公司的股份。

据裁判文书网于2019年5月23日发布的(2019)京02民终4811号文书内容显示,上诉人(原审原告)徐泽群因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科力测试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力公司)、李跃进、丁杉、魏世华、马小宁、傅京生、濮德龙,就科力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科力公司解散或发回重审。但二审法院并未支持徐泽群的上诉请求,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徐泽群的上诉理由引人注意,其提到"2008年时,因股东之间出现矛盾,科力公司业绩开始下滑,已经影响到其经营。后魏世华、李跃进、傅京生、马小宁、丁杉等五人从2010年起加盟了与科力公司存在一定竞争的华峰测控,成为该公司员工,不再参与科力公司的经营、决策。同时,五人把科力公司的关联公司科力测试的核心技术转让给了华峰公司,进一步加剧了股东之间的矛盾"。

据公开信息,科力测试与科力公司系同班人马成立的两家关联公司。

科力测试成立于2002年5月3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马小宁持股16%、徐泽群持股16%、魏世华持股16%、李跃进持股13%、濮德龙持股13%、丁杉持股13%、傅京生持股13%,魏世华任法定代表人。2011年1月23日,科力测试被吊销,具体吊销原因不知。

科力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4日,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为马小宁持股14%、徐泽群持股24%、魏世华持股14%、李跃进持股12%、濮德龙持股12%、丁杉持股12%、傅京生持股12%,徐泽群任法定代表人。

而魏世华还间接持有华峰测控股份。据招股书,魏世华持有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芯华投资,)2.09%的股份,芯华投资持有华峰测控1,822.9556万股股份,占股39.73%,为华峰测控的控股股东。

上述诉讼中徐泽群提到:"五人把科力公司的关联公司科力测试的核心技术转让给了华峰公司,进一步加剧了股东之间的矛盾"。不知道当时科力测试5名股东把核心技术转让给华峰测控是否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未来是否有潜在的风险?对此,华峰测控也给予了回复,表示其受让技术不属于华峰测控的核心技术,科力公司股东间诉讼与华峰测控无关,其仅在2010年受让科力公司的技术秘密,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据招股书,2010年4月20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峰有限,系华峰测控的前身)受让了北京科力测试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力测试)的两项技术,分别是SP3160Ⅲ(20M)和SP3160V(100M)大规模数字/混合电路测试系统的全部技术,包括系统软件、硬件电路、测试程序、整机结构等。同时,科力测试的核心员工加入华峰有限进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为此,华峰有限支付了技术秘密使用费15.4万元。

受让了两项技术后华峰测控按照技术规范生产数字集成电路测试系统并尝试进行销售,共推出了两个系列的产品,分别是STS 6020系列和STS 6100系列(含6101型号),这两个系列分别参考了原科力测试SP3160Ⅲ(20M)、SP3160V(100M)的技术方案。其中,STS 6020系列产品于2014年停产;STS 6100系列产品自2012年起,华峰有限持续以自主技术对该系列产品进行全面技术改进。

2016年至2019年1-6月,上述的STS 6100系列产品在售,该系列产品收入分别为0万元、154.32万元、245.96万元和225.1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05%、1.13%和2.22%,收入和占比均呈现逐年递增。

至于科力公司股东间的矛盾将来是否能够顺利解决,对华峰测控的5名技术人员影响如何,也都是未知数,《壹财信》也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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