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规则 今起打新不再冻结资金打新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的,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证监会昨天发布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投资者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新股发行新规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避免前期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对市场利率的冲击;而且市值配售的方式不变,可提高投资者对二级市场股票的配置比例,均是利好市场的举措。
按照,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投资者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全国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为落实新股发行制度的措施,证监会此前提出了相应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章草案,并制定了《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于2015年1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上述四项规章和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经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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