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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人自我保护的技巧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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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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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人自我保护的技巧

  阅读声明:文章内关于户型面积的表述,除了特别标明为套内面积的内容外,所涉及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房地产中介人在完成了为-笔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并使服务成功,房地产中介人理应获得委任人投合同支付给中介人的合法劳动报酬,即佣金。佣金是中介人付出的劳动所应获得的手续费和服务费收人。房地产中介人只能收取中介服务的佣金,不能以任何名义向交易双方再收取任何的费用。

  房地产中介人的佣金是由房地产中介人与委托人协商而定,并在委托人合同中明确。但由于我国目前房地产交易市场运作还不十分规范,房地产中介业是崭新的行业,正在逐步被房地产交易双方认可。关于中介人制度、中介人佣金管理方法等规范在部分地区和城市已出台,但总体讲还欠健全。不少房地产中介人从事中介服务过程中较担心的是.客户一经介绍委任人后,或在交易成交后,委托人(尽管是少数)以种种理由不支付佣金。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中介人与委任人即使签订了委托协议.但双方各自有小算盘,十分警惕对方。中介人防范被委托人甩掉,委托人也十分小心,生怕中介人越权代理或与客户勾结起来坑害委托人。

  房地产中介人在从事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应注意保持自身合法权益,一般可归纳为下列方面:

  将佣金数额及支付在合同中明确,而不能模棱两可。佣金较好要求分期支付.至少应该按中介人提供服务内容或时间为界限要求委任人支付。在委托合同中还应明确违约条款.当委托人拖延支付佣金,或有拒付佣金意向肘,中介人可以采取行动。所签订的中介委托合同应经过公证或鉴证.以便及时确认合同的线.在签订委托合同前,应对委托人的信誉进行了解对于过去信誉欠佳的委托人,应特别小心,应注意合同条款的严密性.要求中介服务完成一半时,佣金至少支付至3/4.这样才能完成全部中介业务。对委托人信誉的丁解和委托人对中介人信誉和业绩的了解是一样的,既是十分必要的.又是十分重要的。

  3.委托人与中介人应建立相互支持的合作关系这样才能签订一个互惠互利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委托合同另外,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趋规范.相关的法律制度确立.委托人或中介人均提高了法制观念.都能按照合同条例履行,房地产中介人被甩、收不到佣金的现象会逐步扯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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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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