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9连问丹邦科技 “真实”成年报问询函关键词
张斌 贺南伊 从预亏2250万元-3250万元,到净亏损超8亿元,加之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皆被审计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深交所于5月19日对丹邦科技(现“*ST丹邦”,002618.SZ)下发了年报问询函。
在关于审计报告意见、盈利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资产与负债以及其他事项等方面,深交所一共提出了19项问题。对于曾被原高管实名举报存在虚增固定资产、虚增营业收入、虚构进口设备、虚构工程建设支出等情形的丹邦科技而言,“真实”一词也成为此次年报问询函中出现频次较高的词汇。
自4月26日晚大幅下修2020年业绩以来,丹邦科技的股价便“跌跌不休”。4月27日至5月19日的13个交易日,丹邦科技跌停天数达到12天,区间累计跌幅为48.85%。
业绩爆雷
4月26日晚和4月28日凌晨,丹邦科技分别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丹邦科技下修了业绩:
修正前,丹邦科技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3.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50万元–32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621万元–3621万元。
修正后,丹邦科技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8亿元–0.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5亿元-8.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6.5亿元-8.4亿元。
丹邦科技4月29日凌晨发布的2020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9亿元,同比下降8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11亿元,同比下降约48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8.14亿元,同比下降约75倍。
从年报来看,丹邦科技2020年业绩大幅亏损的主因为计提减值准备。其在2020年末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式、预付账款分别计提了19955.61万元、4415.45万元、4701.52万元、20545.29万元、45.96万元、2205.11万元,共计提5.19亿元的减值准备。
对于丹邦科技披露的2020年报,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无法)表示意见,其内心的潜台词想必很多人都很清楚。丹邦科技因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的情形,且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4月30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丹邦科技”变更为“*ST丹邦”。
“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
根据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丹邦科技2020年报形成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基础包括审计范围受限,无法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准确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以及前期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错报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来看,审计机构是这么说的:
1. 审计范围受限,无法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由于疫情的影响,我们无法对主要客户、供应商实施现场调查、访谈;往来函证回函率较低;丹邦科技未能提供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导致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核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真实性,因此无法对丹邦科技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准确性发表意见。
2.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等
丹邦科技期末存货主要为PI膜,除两种型号少量对外销售外,其他规格未实现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不具有代表性,也无同品质可比市场销售价格进行参考;丹邦科技的主要生产设备均从海外供应商采购,其未能提供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我们未能获取本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入账计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发表意见。丹邦科技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3亿元并予以核销,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款项的合理性,因此无法对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款项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3.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
丹邦科技预付的设备款已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仍未收到设备,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设备或预付的款项是否能够收回,因此无法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存在性发表意见。
4.前期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错报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前期财务报表错报,因此无法对前期是否存在需要更正错报发表意见。
深交所“19连问”
深交所于5月19日对丹邦科技下发了年报问询函。在关于审计报告意见、盈利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资产与负债以及其他事项等方面,深交所一共提出了19项问题。
“真实”一词成为此次年报问询函中出现频次较高的词汇。比如第二项问题中,交易所就要求丹邦科技结合预付款项超期未供货、往来函证回函率较低、大额核销应收账款等情况,认真自查往来款项并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予披露的资金占用,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在比如,第三项问题中,交易所要求丹邦科技自查并说明异常原始票据的类型、异常原因、所涉业务内容、金额、账务核算过程及会计记录,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相关业务、合同、票据是否真实、有效。
年报显示,丹邦科技2020年营业收入按地区划分,日本2627.77万元, 营收占比为 53.93%,综合毛利率为-65.12%;中国大陆584.35 万元, 综合毛利率为-419.66%;欧美 69.82万元,综合毛利率为47.24%。
在第八项问题中,交易所就要求丹邦科技说明疫情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结合境外业务的产品交付、收款情况说明相关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确认及计量是否恰当、准确,账务处理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并结合成本核算过程说明各地区综合毛利率差异较大、中国境内产品毛利率远低于整体毛利率水平的原因,公司产品成本归集是否恰当、准确。
2020年报显示,丹邦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07.93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97.6%;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05亿元、核销坏账准备 2.21 亿元,包括无法收回的15名客商货款。
在第十一项问题中,交易所要求丹邦科技逐项说明核销的前10名客商名称、成立时间、主要股东、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经营状况、前期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无法收回款项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就上述无法收回款项所采取的措施,说明应收账款形成时间、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情况,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客户款项大面积无法收回和核销的情况,是否有悖基本商业逻辑。
此外,在第十二项问题中,交易所要求丹邦科技就相关预付款的采购明细、发生时间、交易背景、采购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量与供应商的规模、资质、供货能力及公司同类产品采购量是否匹配,采购交易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具备商业实质,采购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此前,丹邦科技原高管向监管部门实名举报丹邦科技存在虚增固定资产、虚增营业收入、虚构进口设备、虚构工程建设支出等情形。(参见《前高管实名举报丹邦科技大幅虚构营收公司回应称:现在没办法回复,后续会回应》、《丹邦科技回复监管问询函采购机器设备疑问待解》)。
就年报问询函中的19项问题,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于5月2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丹邦科技将作何回答,将继续予以关注。
- 标签:啊小妖精好浪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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