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企业出口转内销还需认清自身定位
9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将开展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准入和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两大举措,帮助外贸企业纾困,向外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疫情之下,出口转内销显然已成为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化危为机的选择,但这一选择是否适合所有外贸企业呢?日前,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发布了中国照明行业相关上市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总览,疫情新常态下的中国照明行业发展可谓是一览无遗。而从半年报业绩来看,2020年上半年,全行业销售额约为2450亿元,同比下滑超过15%,其中内销市场约为1090亿元,同比下滑25%,出口约为1360亿元,同比下降5.8%。这一组数据引起了笔者注意,上半年出口企业经营状态略好于内销企业。
而随着国内疫情基本遏制,海外疫情持续反复,下半年内外销所面临的发展环境出现逆转,出口转内销是否会适用于所有照明外贸企业呢?笔者并不这么认为。
首先,国内市场与出口存在很大差异。惯于做外销产品的,大多都是从OEM模式起家。以渠道为例,出口只要找到出口商,国外的推销渠道就不用考虑太多,转内销则需要研究国内市场的区域格局、竞争策略以及主要竞争对手采取的渠道模式都是什么。而面对“陌生”国内市场,找到渠道和客户只是第一步。
其次,目前我国照明企业并不少,国内竞争市场同样激烈,做外贸的企业转内销,需要企业从发展战略上调整目标,加大对国内市场的研究,并通过产品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公关策略等一系列营销组合的调整,如果盲目进入,将激化产能过剩,价格竞争,产品同质化等现存问题。
最后,照明产品具有刚需性且中国作为全球照明制造和供应链中心仍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这一点,从作为出口支撑项的科研医疗用灯、紫外线灯等防疫抗疫相关产品在全球疫情肆虐期间逆势增长也可以看出。
此前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李党会在回应出口转内销是否会增加国内市场竞争压力时表示,“国际市场长期形成的通用国际规则有助于改善和提升国内的营商环境,有助于畅通流通‘大动脉’,激发市场活力和有效需求,有助于我们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和内需潜力的充分释放,最终推进形成国内大循环,推动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落实到照明行业,实际早已实现了国内外双循环,同时目前国内照明市场已经相当饱和,加上出口与内销之间在商业模式、产品标准甚至是市场需求都存在巨大的不同,两个链条之间的融合之路也并不容易,照明出口转内销之路可谓荆棘遍布。
因此笔者认为,以照明行业为例,并不是所有外贸企业都适合出口转内销,面对出口转内销,还需企业清晰自身定位,审慎对待,坚定信心,聚焦主业。
文| 何 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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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武隆天气预报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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