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林郑小心被蔡英文“消费”
关于政府掀起“反送台”这出戏,观众若落入司法是非的漩涡,肯定看不懂,因为这是在司法案件上的操作,谈司法就成了外行,认真谈法律你就输了。
我对林郑特首感到深深的同情,因为她必须天天面对高度化的内外局势。对于一个集中心力于正常治理的专业官僚,以及治理之地有悠久“低度化”传统的环境,现下时空仿佛是扭曲的,一切都变了样,而且还无先例可循。
虽有港媒搬出五十多年前港英时代的“六七”,想找出解决问题的线索,但那一场与今天的毕竟有本质上的不同,香港现在面对的是更为复杂的外部干扰,处理方式不可能一样。
现在的执政者,是经过三十年“泛化特训”演变至今的,论如何在制度的诸多漏洞里找夺权或固权窍门的技能,港府真的差太远。简言之,与专家交手,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高度化,就是将简单的事搞复杂,将清楚的事弄模糊,以便在一阵混乱里窃得利益。陈同佳想到投案,单纯的很,偏要搞成“阿共的阴谋”;陈同佳在杀人潜逃回香港遭司法部门通缉,证据都在,清楚得很,偏说证据在香港,需以台港司法互助的形式取得证据才能办,焦点一下就模糊。
讲一堆歪理拒绝杀人犯自首的用意是什么呢?一句话就讲完了: 冷菜热炒,为香港事件保温以方便选举套利。
蔡英文的用意既然是全化,林郑若撸起袖子依法认真与其周旋,那就变成最佳助选员了。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官方发出严正声明,意思到了就好,其余依香港法律处理,陈同佳刑满出狱,他要去投案与否,若港府无法律依据干涉,就不必干涉。
如果港府针对此案有话要说,就让受害者家属来说。当司法与夹缠不清时,只有受害家属诉诸人性发出悲鸣,方能戳穿一切虚妄与狡饰。港府在处理时应彰显智慧与温度,请参考马英九哽咽为受害者喊冤的态度。
杀人犯愿意自首,出乎意外,若只是按照正常司法程序了结此事,等于白白浪费了一个大好的选举题材。所以要横生波澜,要节外生枝,要将案子导向蔡英文选举诉求的轨道,消费港府以将选战焦点移回香港事件现场。
指控港府的三种“算计”都很荒谬可笑,但求胜不怕姿势差是的惯性,所以指控港府操作,企图以“一中”框架矮化,企图凸显“修例”的正当性,企图指责“拒收犯人”的荒谬性,为对手选情加分。
蔡英文敢于操作,是因为无论言行多离谱,都有市场,也不乏所谓“专家学者”与党犬、名嘴等附随组织呼应之。而且对而言,港府看起来“老实可欺”,不利用太可惜。
不过,蔡英文低估人民智商操作过头,杀人犯自首却拒收,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一片挞伐与讪笑。见势头不对,说法立马大转弯,以新谎覆盖旧谎,“法务部”五度声明,会两度召开记者会,硬是要将一个自由人嫌犯自首的单纯案件,上升到台港官方司法制度问题。
于此同时,各种党犬在媒体上众口一声地指责起港府让杀人犯逍遥法外,说香港法律没人性,蔡英文也公开作态抱怨“应该管的不管”。矛盾的是,港府正因“想管”,正因不想让杀人犯逍遥法外才提案修改“逃犯条例”,以致遭遇海啸,最后撤回,那么,如今的指责,不正是支持“修例”的说法吗?
最后,蔡英文歪七扭八地定调说法“香港不管,由‘中华’处理”,而这一句中两个名词与两个动词,都是错的。正解是,香港法律无法管,“中华”也不存在。而原本拒收陈同佳的立场也不见了,“内政部”终于在陈嫌出狱这一天,表示可接受陈同佳申请入境,来台投案。
无论发夹怎么弯,自圆其说的姿势始终超越物理法则,你得重新翻修逻辑思维才能理解。绕了好大一圈,案件处理回到原点——陈同佳可以来台投案受审。
那么,绕这一圈,得到什么?得到自我放弃司法管辖权的骂名,蔡英文“护主权”的虚假,对手韩国瑜的反讽,以及马英九为受害家属鸣冤的哽咽。
港府从这次与蔡英文交手的过程中,应已直接目睹“一切都泛化”的是什么鬼德性。借此,除了笃定“双普选”只会带给香港长远的伤害以外,港府还需自我演化出一套“反泛化”的治理技巧,因为即便制度维持现状,香港民众的思想已然起了变化,那个经济挂帅的过往,已一去不复返。
现在台港年轻世代的思想正在同质化,一整代人意识高涨,无可避免地会使香港质变成只谈价值不切实际,只重程序不重效率,只有没有是非的地方;除此之外,还得加上永无止境的社会分歧,一如今天的。而这意味着治理成本的大幅增加,要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需付出的代价比以往高昂得多。
西方制度里有不少似是而非的概念,或是原本正确,但业已遭扭曲的价值,例如“程序正义”。众所皆知,西式的内涵之一,就是讲究程序,一个遏制效率至上的概念。
古代处理杀人案,效率很高,但也因此而造成许多冤案,现代人为解决此弊端以程序踩煞车,拉长断案时间,降低错误判决,本是一种文明而进步的手段,将概念扩及司法以外的领域,有其道理。但另一方面,讲究程序的弊端,就是遭滥用后被拖垮的治理效率。
政府在这次“拒收通缉犯”的事件里,深刻演绎了什么是滥用程序概念。嫌犯自首这么简单的事,硬要逼着港府在羁押罪犯期间将其“引渡”至。要实现这个引渡,后面就是一大堆程序,而有鉴于港台关系与的特殊性,要完成这个复杂的程序,时间势必无限期拖长。
为什么一定要用引渡的方法呢?的说法是,证据在香港,应用正常司法程序取得,港府直接提供还不行。抛开大量证据其实在的事实不说,这种程序刁难,就是泛化处理事情的基本手段。
你说它无理,一点都没错,但玩弄程序正义的人,自然有一套似是而非的见解“演正义”。绝不是只有的酷爱此道,香港的反对派也会学得很快。一把枪,送给猎人与送给土匪,结果自然完全不同。
香港民众意识的抬头,给了玩弄概念的人一片沃土,干扰治理振振有词,实质上是义正辞严地,而且没完没了。
可想而知,港府未来的挑战是艰巨的,必须产生一套应对泛化的方法,而答案,绝对不是妥协。这一点,林郑特首可向马英九寻求经验以作为参考,马会再哽咽一次。
在此案上莫名其妙胡闹鬼扯,可见蔡英文对香港事件发生至今,自己“虚胖”的15%支持度有深深的不安全感。如果对于选情有把握,实无需要走此险棋,因为是非相当清楚,一般民众都知道“拒收杀人犯”万万无辞。
眼下蔡英文的处境,是香港街头的恐怖主义化,以及西方媒体在报道香港事件上的降温。此趋势使她的套利空间缩小,加上对手韩国瑜也在短时间内将战场转移到内部问题,蔡英文一心想将对手与公众视角拉回她的主场“香港”,“价值”与“主权”议题。因此本文一开始就强调,这不是司法问题,而是问题,各方都不必纠缠于司法细节虚谈之。
以结果论,这是一次失败的操作,港府不随之起舞,拒绝被选举消费是正确的,官方也不需要认真当成一回事声明立场。这种案件,只有一种声音值得重视,就是受害者家属的心声。
至于陈同佳,若真来台投案,民众也要有同理心,这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毕竟他大可逍遥法外,而既然是受害家属想见到的结果,就应乐观其成。
关于死刑,按照法律与司法惯性,只要不是谋财害命,或造成大量伤亡深刻危害公众安全,情杀被判死罪的可能性,就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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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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