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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托收益首批50家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落地银行、信托均在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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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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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方面,不良资产受益权转让业务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并要对合格投资者资金来源实行穿透,不得通过嵌套等方式直接或变相引入个人投资者资金。

根据江苏银行发布的转让公告,首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受让方为苏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信托计划(苏誉一期),由华能信托设立,结构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中诚信给优先级的评级为AAA,投资者包括地方AMC,不涉及外资机构,所涵盖贷款的原始金额为4.245亿元,实际转让金额为2.54亿元。

继不良资产证券化后,银行业不良资产出表渠道进一步扩大至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这是银监会82号文发布后首单以不良资产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意味着银行业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试点正式落地启动。

蓝鲸银行频道9月7日文:据《财经网》获悉,监管部门确定的第一批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机构共50家,包含银行和信托公司,江苏银行和华能信托均在试点机构之列。首单2.54亿元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计划昨日在银登中心正式备案并完成登记流转。

《财新》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信托设立,由信托公司成立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计划,且优先级投资者和劣后级投资者完成信托资金交付;第二个环节为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具体为已设立的信托计划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收益权。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不同的是,银行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时,目前暂未明确要求出让方银行的风险自留增信措施,可以理解为“只要投资者认可,银行可以将不良资产收益权全部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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