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还是敛财?"隐患整改优惠"复燃 安岳一天然气公司被调查
天然气隐患整改
程序与收费早有明规
由谁整改
用户可自行选择有资质公司进行整改,然后由天然气公司验收。
怎样整改
不得向用户指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如何收费
燃气表及表外维护由公司承担,如非人为原因破坏,换表费用不能由用户承担。
■ 大半年前,四川安岳县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曾在供区不少乡镇贴出通知,称98%用户存在安全隐患需整改,用户预存气费可享整改优惠。在用户质疑公司以安全之名敛财后,当地住建等部门也认为公司有敛财嫌疑,并紧急叫停公司收费行为。此后,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后对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了处罚。
■ “自愿一次性预交天然气后期燃气费用2000元后,可享受免缴整改材料成本费……”这一次,该天然气公司的“优惠”方案有些不同,范围也更小。
■ “又和上次一样来套钱,套路太深了。”天然气公司最近推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优惠”,再次引来用户及网友质疑。“预存两千气费,要用好几年,如果公司收了钱跑了怎么办?”有用户心存担忧。
■ 跟半年前一样,当地住建部门及乡政府目前已出面制止天然气公司的这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推出“优惠”:
预交2000元免整改材料费
限期缴费,否则停气
安岳县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源公司)于10月25日发出《告知书》称,公司燃气安全检查小组人员对用户燃气管道、燃气用气环境以及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针对安检中发现的燃气管道、用气环境以及燃气设备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已在用户签收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明确告知,公司将对用户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项实施整改。
《告知书》中还提请用户带上燃气“缴费卡”,于11月15日前到陶海村燃气收费站缴纳整改费。否则,公司将从11月16日开始对用户家实施停气,直到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缴清整改费用。
与《告知书》一并张贴的,是《燃气安全整改材料费用交费优惠方案》。方案显示,整改材料费为1298.55元(不包括工时费)。用户在10月26日至11月15日期间可享受两种优惠。其一为缴纳成本费的部分费用即一次性缴纳800元,另一种为自愿一次性预交后期燃气费2000元后,可享受免缴整改材料成本费。此外,对11月16日后缴纳整改费的用户,公司将全额收取整改材料成本费。
今年1月20日,光源公司曾在包括城北乡在内的供气区部分乡镇贴出一纸通知,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对室内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整改,缴纳表内整改费和材料费,或预存气费获得不同程度的安装优惠。当时,住建等部门在接到反映后,便叫停了公司这一行为。
用户质疑:
优惠是为敛财,
如果收钱跑路怎么办?
11月14日,记者来到城北乡场镇所在的陶海村,看到光源公司燃气收费站外,仍有部分用户在此办理换表手续、缴费。记者在当地走访后发现,确有部分用户存在私拉乱接等安全隐患。
对于此次光源公司推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优惠”,有的用户觉得家里一直用气,一次性预存2000元还可免整改费,比较优惠,但更多用户对此表示质疑。
陶海村村民王某对光源天然气公司称他家燃气管道等存隐患表示怀疑。公司开具的《整改通知》说他家存在管道过长、私拉乱接、软管老化等隐患,被责令整改,整改费800元。对此,王某及家人不予认可。
城北乡笕水村村民屈某虽预交了2000元,但他也认为这不合理。他认为家里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并无安全隐患,公司让交800元整改费是“吓人”的,主要是为了让大家预交2000元气费,这是一个“骗局”。
更有用户认为,光源公司此次推出的“优惠”是为了敛财。不少用户担心:“这家公司是民营的,如果收钱后,过两年经营不下去,跑路了怎么办?”
公司回应:
整改针对存隐患用户,
预存气费是自愿
11月14日,光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峰表示,根据住建部门相关文件,入户安检是公司必须做的。在对用户入户安检后,用户在《入户安检记录表》和《隐患整改通知单》上都签字确认了,公司也通过《告知书》告知用户何时缴费、公司何时对其实施整改,如不缴费整改将停气。
“然后才是收费,实际成本1200多,也公示了的。”吴海峰说,用户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可“优惠”至只交800元整改费,或预存2000元气费享受免费整改。
对于用户关于敛财的质疑,吴海峰予以否认并表示,免费不是骗用户,而是因为换表等需要资金,所以只能以促销活动进行更换。“这次我们也只针对已安检用户。为什么有人来交两千要喊他签承诺书,(说明)这不是我喊你来的,是你自己愿意来存气费。”
对于用户担心,吴海峰表示,如果他跑了,那就是诈骗。“我花几千万买的公司,我跑哪去嘛?”
随后,光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赵小峰拿出多本《入户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整改通知》介绍,今年5月,公司在城北乡陆续开展入户安检,安检人员由公司及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共同组成。在入户安检约900户后发现,其中约70%用户存在安全隐患。
住建部门:
已约谈了公司
制止了收费行为
“收到反映后,我们就约谈了公司,并联系城北乡政府及时制止了他们的收费行为。”11月15日,安岳县住建局城建股民用燃气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约谈中,对光源公司提出了两点要求:首先,预存气费应遵循用户自愿;其次,对用户燃气表以内的隐患整改,应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但隐患整改,燃气公司不能指定施工单位和制定收费价格,也不能要求用户将整改费交给供气公司。
该负责人还介绍,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燃气工程安装只能由自己或利益相关方进行施工,不得向用户指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此外,根据相关规定,燃气表及表外维护由公司承担,如非人为原因破坏,换表费用不能由用户承担。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多名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14日,该局也接到了城北乡天然气用户的反映,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记者查询 /
整改时强制用户存费
这公司曾被罚款1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显示,今年8月6日,光源公司因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罚针对的便是该公司在今年初推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优惠”。经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公司1月20日在供气经营区域乡镇对外发布安全整改《通知》,优惠活动期间共收取481户用户预存气费94.8万元。但其对外发布的安全整改《通知》中未明确标明安全整改的用户范围,对城西、来凤、朝阳等乡镇未入户安检的用户,仍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预存气费,要求用户接受整改。
另据天眼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介绍,该公司在2017年8月先后被武汉和重庆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执行情况显示为全部未履行。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摄影报道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