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私银首单家族信托落地 法规不明晰致发展缓慢招商银行信托公司
钟辉;陈祥华
“家族信托的结构中,信托起了法律架构的作用。我们在其中建立起一个差异化的形式,从法律上确认这种架构关系,这必须通过信托实现,因为它是通过信托法的产品架构。”王菁表示。
“目前国内更多的信托产品标债权投资,并不是真正的信托,中国信托的走偏了,家族信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这也是信托公司未来投入的主要方向,它们合作的积极性非常高。”王菁表示。
招行表示,该行家族信托受托的资产主要是金融资产、部分股权、房地产,但并未透露与其合作的信托公司名单。
《报告》指出,“从高净值人士产品需求角度看,家族信托位于首位,提及率接近 40%。在超高净值人群中,家族信托的需求更加旺盛,提及率超过 50%,并且有超过15%的受访超高净值人士已经开始尝试接触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需求超50例
“遗产税政策信号刺激、财富保障、子女成年以及家族企业进入移交阶段是中国高净值人群开始考虑财富传承的主要驱动因素。”上述贝恩《报告》称。
近几年,国内高净值客户对家族信托需求开始增大,但家族信托的发展却并未繁荣。
除了家族信托外,招行此次推出的“财富传承家庭工作室”方案中,还包括税务筹划、法律咨询。其中税务筹划包括,运用信托、离岸公司等工具进行的家族跨境投资税务规划、大股东企业上市税务规划、移民和财富传承的税务规划;法律咨询包括家庭关系中的婚姻资产保全、家族基金设立、境外资产保全等。
该行家族信托为单一定制信托,资产门槛为5000万,期限为30-50年(跨代),为不可撤销的信托,具备法律保障使其跟客户的其他资产之间建立起防火墙,招行在其中承担财务顾问与托管角色。
对于境外投资需求,招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杨诚信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境内资产是无法控制境外资产的。同样的,设立信托也无决境外资产的分配与隔离问题。目前处理的方式就是设立境外信托。我们在境内外都有合作伙伴来提供税收和法律支持。”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目前家族信托在国内并无障碍,但也没有详细、明晰的。家族信托属于他益信托(受托人与收益人是不同的人),《信托法》并未直接提及他益信托,仅有第六十四条在多受益人、继承人方面做了相关。
然而,目前遗产税开征的趋势强烈。去年年底,曾传出深圳试点遗产税的细则,但未得到确认。
去年下半年,平安信托曾推出国内信托公司的首单家族信托,深圳一位40多岁的企业家以5000万资产设立信托,合同期限50年。根据约定,信托委托人将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这笔资产。
招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菁表示:“客户选择家族信托基于以下考虑,如避免家族财富缩水,为子女未来的生活储备资金;应对子女未来的婚姻风险及对财产造成的等。”
招商银行表示,在此前推出的“家庭工作室”基础上细分出“财富传承家庭工作室”,致力于为超高净值家庭提供定制化的财富保障与传承方案,包括家族信托、税务筹划、法律咨询等。
招行于2012年6月正式启动家族信托的设计,并于今年5月正式签约首单财富传承家族信托。截至2013年6月,招行家族信托累计的客户需求案例已超过50个。
已近耳顺之年的杨先生,在境内拥有多处自住和商用物业、股权及金融资产,两个儿子已成年,女儿年仅8岁。他希望家族财富传承得到妥善安排,近日通过招商银行成立了家族信托,受益人为三个子女各有一定比例的定期与最终分配,信托期限设定50年。
7月11日,招行银行在深圳宣布成立国内私人银行第一单家族信托。
“因为本来就有信托法等法律的存在,家族信托是可以做的,只是同业都在观望,没有人开始做第一单。境外的架构很成熟,客户需求也很大,招行经过几年的摸索终于取得了突破。客户资产在境内,我们就按境内的方式来做;在国外,就按国外的规矩来。” 杨诚信表示。
一位信托业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中国的信托必须登记,无法隐私,这正是富豪们最忌讳的,因此富豪所设立的私人家族信托几乎都在海外;二是国内目前并不征收遗产税,无法发挥家族信托的避税功能。”
法律无障碍但不明晰
在收费方式上,招行家族信托以受托资产的整体收取年费,增持财富中超过委托人目标部分,绩效上作相应提成。
家族信托利用信托制度的优势,可以为委托人实现财富隔离保全、增值和传承的作用。贝恩公司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下称《报告》)称,家族信托作为对家族财富进行长期规划和风险隔离的重要金融工具,已受到许多高净值人士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