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产品违约中信信托国元1号违约警报解除 投资人收回本金+214%收益
中信信托“中信国元农业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以下简称“国元1号”),优先级受益人的最终收益方案已基本确定,即优先投资人将获得投资本金及2.14%的年化收益。
资料显示,“国元1号”为中信信托2010年年初成立的一款PE股权投资类信托项目,期限为5年。基金主要投向为河南省内具有高成长性的未上市或已上市的农业产业化及关联产业的优秀企业,信托计划原定的届满日期为今年的1月15日。
虽然本次信托股权投资项目最终并未实现销售推介时乐观的预测,但是这一项目在诞生之初却含有很强的创新气息,被认为是中国第一支涉农信托产品。
河南农开基金在2014年12月3日披露的“国元1号”运营情况显示,“国元1号”于2010年11月以9760万元参与了瑞贝卡(4.82, 0.03, 0.63%)的定向增发;于2010年12月向非上市企业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2430万元;于2011年11月向河南毛庄绿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3787万元,以及债权投资5680万元;于2011年12月向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债权投资1.21亿元;于2012年7月向河南永昌淀粉糖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1800万元。
中信信托有关人士表示,优先级受益人的最终收益方案应该不会太大变动,随后将会按照信托合同走程序。虽然该信托投资项目风险让投资者“惊出冷汗”,但是对于期限较长风险相对较高的PE类项目来讲,能够收回本金及一定收益的结果已获得大部分投资者的接受。
“整体方案应该不会再出现大的变动,随后将会按照信托合同走程序。”中信信托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虽然该信托投资项目风险让投资者“惊出冷汗”,但是对于期限较长风险相对较高的PE类项目来讲,能够收回本金及一定收益的结果已获得大部分投资者的接受。
上述5家投资的公司中,债权投资的部分和小部分股权投资共2.16亿元已经退出,同时获得了5800万元利息;对瑞贝卡、新亚纸业及永昌3家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共1.39亿元未实现退出,在5年间获得了1360万元的分红收益。
■本报记者 徐天晓
最终方案基本确定
这款信托产品此前曾因部分股权投资项目无法如期顺利退出而导致投资者不满,不过,经过中信信托的协调,最终将由该信托项目合作方河南农开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简称“河南农开基金”)的股东之一河南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回购投资人手中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
“不同于一般的融资类信托项目以利息作为收入来源,股权投资类项目是以分红和股权退出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博取更高收益机会的同时也会承担更高的风险,一般来讲,只要信托公司按照合同中的法律执行,收益将完全由项目本身的投资情况决定,信托公司应为投资益最大化努力,但不存在兑付义务。”业内人士分析。
PE投资收益之辩
目前,记者从中信信托得知,“国元1号”优先级受益人的最终收益方案已经基本确定,即优先投资人将获得投资本金,此外中信信托从回购方为投资人争取到2.14%的年化收益。该信托项目合作方河南农开基金的股东之一河南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出面回购投资人手中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
目前,虽然PE类信托项目在信托产品中未占主流,但却是信托公司转型的未来方向之一,并在并购等方向上进行突破。相对于普通的信托产品,对投资人的项目分析能力、选择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也都提出更高的要求。
不过,农业产业本身风险波动较大,加之PE类项目作为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期限较长,确实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