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涉嫌违规销售产品 民生银行成民生银行信托产品
律师表示至少四点违规
蒋女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金地赵巷项目(楼盘销售案名为“金地佘山天境”),为金地集团在中国60多个项目中的项目,销售业绩还算不错。为了一探究竟,蒋女士特地跑去上海的售楼处实地调研,还向附近的房产中介进行了询价。询价后,蒋女士感觉上当了。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国信托法》第五十八条,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而平安安鑫1号提前兑付,蒋女士并没有收到平安信托的清算报告,平安信托损害了持有人的知情权。
第三,银监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出现以下事项而信托计划文件未有事先约定的,应当召开受益会审议决定:(一)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长信托期限;(二)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三)更换受托人;(四)提高受托人的报酬标准;(五)信托计划文件约定需要召开受益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一条就提出,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长信托期限,应当召开受益会,且获得全票通过。而平安安鑫1号提前兑付,并没有召开受益会。
金证券记者 管伟
其次,银行在向客户推介平安安鑫1号集合资产信托理财计划的时候,平安信托下属机构——“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向个人拆分转让信托产品。李士东律师表示,根据银监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蒋女士是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的大客户,2010年4月初,银行向蒋女士推荐了一款信托理财产品,并表示该产品年化收益率最低为17.5%,平均收益将达到22.5%,理财周期为3年。按照合同约定,该款信托理财应该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
收益率一下子缩水11%,让蒋女士难以接受。她向《金证券》记者表示,该产品收益率主要来自于某房地产高档楼盘的回款,销售情况一直很好。根据该产品销售时的测算,只要售价不低于3.5万元/平方米即可实现17.5%的收益,而目前该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实际成交均价高于4万元/平方米,平安信托6.5%的收益是如何算出来的?
“年收益仅有6.5%。这相当于平安信托帮助金地集团以6.5%的成本低价融了16亿。这也忒黑了。”蒋女士算了算,仅她购买的300万元平安安鑫1号集合资产信托理财产品份额,3年的收益就缩水了100万元。
江苏东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士东表示,平安信托在销售该集合资产信托理财产品时,至少涉及4点违规之处。
为“地王”金地足额融资
蒋女士实地了解到,金地佘山天境的销售均价达到50000元/平米。上海本地房地产中介介绍说,金地佘山天境目前的市场价格肯定高于4万元。
据悉,金地集团上海赵巷项目为金地集团于2009年7月份以30.48亿元竞得,折合楼板价达到14495元/平方米,为当时上海单价地王。平安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将收取信托资金年2%的管理费用。
实际与承诺收益差100万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蒋女士购买的是平安信托2010年初成立的平安安鑫1号集合资产信托理财产品,信托总规模16亿元,分为优先部分和劣后部分各8亿元,平安信托公司旗下子公司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持有3.2亿元该产品。该项目所融资金用于金地集团上海赵巷项目。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在银行提供给客户的宣传材料上最底端标注着一行字:“以上数据均为预测值,投资风险承诺”。
首先在销售环节。根据银监会及信托法,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然而,截至2012年7月底,平安信托并未在南京设立分公司,银监部门也未收到平安信托在宁驻点及销售产品的报备材料。李士东表示,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作为合规的金融机构、代表国家信用的银行,与无销售资质的机构合作,向客户推介产品,对客户资产造成了风险,银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初,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推介时,客户经理提供的中介绍说,如果该项目售价不低于3.5万元/平方米即可实现17.5%的收益率。当物业价格下降至预期售价的74.4%以下时,金地集团无收益、劣后受益人可获得6%年回报。根据测算,如果获得6%的收益,该物业的售价为26000元/平米;当物业价格下降至预期售价的66.6%以下时,金地集团本金、劣后受益人3/8本金开始受损。如果发生上述状况,该物业的售价为23310元/平米;当物业价格下降至预期售价的40%以下时,劣后受益人5/8本金开始受损。根据测算,如果发生上述状况,该物业的售价为14000元/平米;当物业价格下降至预期售价的33%以下时,优先受益人利益可能受损,仅当金地集团无力该债务时才会发生实际损失。如果发生上述状况,该物业的售价为11550元/平米。
信托公司给了两三天的时间让蒋女士考虑,这让蒋女士措手不及,最终,她选择了前者,即落袋为安。
蒋女士质疑,平安信托给客户提前兑付的产品,年收益6.5%又是如何算出的?
对此,《金证券》记者致电平安信托官网上公布的40088-19888电话,接线员表示并不清楚产品的情况,不过,接线员把持有人的几点疑问记了下来,表示“三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在宣传材料上,《金证券》记者看到,蒋女士认购的劣后部分,期限为2.5年-3年,在收益一栏,明确写道:“浮动收益(第2年开始不定期分配,静态收益率测算17.51%)认购起始门槛为300万元。
3年前,南京市民蒋女士从民生银行购买了一款平安信托的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最低17.5%。而仅仅两年半左右,平安信托即通知客户,该产品提前兑付,年化收益率仅6.5%。
江苏东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士东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平安信托在销售该产品时,存在多处违规行为。
然而,蒋女士表示,2012年7月底,平安信托突然给她打来电话,表示这款产品估计到年底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率,甚至有可能亏损。信托公司给了蒋女士两种解决方案:一、7月底就提前终止合同,将持有人手中的信托收益权转让给房地产公司,持有人拿回每年6.5%的收益率;二、继续持有该产品到年底,但可能只有0.45%的收益,甚至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