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型基金风险大吗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
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泓德裕泰债券,代码:A类002138;C类 002139)
10、本基金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4、基金存续期限
9、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经办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8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传真: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基金账户,具体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不定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1.00元人民币
2、基金费率
联系人:沈兆杰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报刊的《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官网()。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等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基金名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重要提示]
契约型式
(1)认购费率如下所示:
17、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债、金融债、企、短期融资券、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2、基金类型
M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11日证监许可[2015]257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8、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8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8、除法律法规另有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或调整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其中,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增加了及时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6、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4、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基金管理人的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7、发售对象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基金运作方式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6、投资范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