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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债市、汇市流程发布 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量仅16%2016年4月2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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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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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人士预测,未来RQFII额度会继续扩大,同时RQFII及QFII的额度审批流程会逐步简化,且监管部门逐步取消单个境外机构投资人的额度为“大势所趋”。

从央行公布的内容来看,对于在央行开立的原有用于债券交

对于银行间市场的,外资行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未来境外投资者持有在岸市场的债券水平将有较大规模的提高。譬如,德意志银行高级策略师刘立男此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预测,未来三至五年,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将持有在岸市场的5%,规模约合人民币3万亿。

对此,央行解释称,在人民银行开立的用于债券交易的资金账户是专用资金账户,专门用于与债券交易相关的资金结算。而外汇交易清算涉及相关的清算责任,商业银行若为外汇交易的代理机构,应为境外机构开立相关账户用于清算,以权责一致。

本报记者 黄斌 报道

易的资金账户,无法用于通过商业银行代理的外汇交易清算。

但汇率的波动,使得这一进程,短期内并未见到太大起色。

中国债券信息网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量仅为5707.46亿元,占市场总托管量的比例仅为1.6%,虽较前一个月提高了约300亿元,但与去年末的6025.85亿元,下降了近320亿元。

4月14日,央行在其官网上发布《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流程》、《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外汇市场业务流程》两个业务规范文档并对市场机构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但有市场人士提出,境外央行在中介机构开户时所签协议为制式协议,或与境外央行相关存在冲突,可能需要采取协商模式或签订补充条款来满足不同需求。对此,央行回复称,对于境外央行类机构提出的特殊需求,可与中介机构协商以补充条款等形式予以明确。

实际上,央行自去年起即加大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外汇市场的对外力度,于2015年下半年即全面放开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该类机构无投资额度,自主决定投资规模,并实行备案制管理。对外汇市场,还于2015年12月份延长交易时间至23:30。

作者:黄斌

“811汇改后,人民币汇率出现数次较大起落,当美元走强的时候,多数境外机构对人民币债券的兴趣会下降;人民币趋稳甚至小幅升值的时候,人民币债券的吸引力又会回归。”某银行债券交易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汇率是导致境外机构持有债券规模起伏的一个重要原因,未来,随着市场进一步对央行类机构以外的众多境外投资机构,境外机构持有量将有望迎来较快上涨。

目前,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可同时选择人民银行代理和商业银行代理。市场人士关心的另一问题为:在已选央行代理模式下进入债券市场后,若增加商业银行代理,如何将托管的债券从人民银行代理的托管账户转入商业银行代理的托管账户。

此外,央行还表示,中介机构提供的开户协议等文本已征求过所有市场的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同意,为国内市场成熟的标准范本,标准制式的协议文本效率较高,对所有市场参与者公平。

对此,央行表示,如需将其持有的债券在不同托管账户之间进行划转,可采取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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